更新时间:2024-01-10 17:26:33作者:佚名
1、招聘单位
浙江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浙江省供销社举办的一所以金融、商科专业为主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 是一所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 ,浙江省高职院校优质重点办学建设单位。 第二类公益性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适当财政补贴。 现有全日制学生12000余人,教职员工610余人。 学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职位、条件及福利
(1)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共4人。
职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范围不设限制。 任何符合该职位注册要求的人都可以申请。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历和学位认证证书)的期限为2024年1月下旬之前。
(三)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网校头条,品行良好,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职务与职务之间的情形;
5、能够在岗位招聘时限内及时参加工作;
6、符合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确定。 本次招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进行。
关于身体要求,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 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认证。 本次招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四)工作福利
招聘岗位的性质是在事业单位注册岗位范围内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度管理。 试用期结束,用人部门将给出试用期考核结论。 如果员工不符合资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网上注册。 时间:2023年9月4日9:00-2023年9月21日16:00。
应聘者登录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网站(:9081/),注册真实个人信息,然后选择职位进行报名。 未应聘职位而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8日。应聘者可通过人才招聘网站查询初选资格结果。
各岗位资格预审通过的人数不少于拟招聘人数的三倍。 否则,将相应减少招聘数量,直至取消相关职位的招聘计划。
3、获得申请资格。 对符合组织考试要求的岗位,招聘单位将确定相关考试安排,并在人才招聘网站发布资格现场审核和笔试安排通知。 报考人员须经过现场资格审查,方可报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计入总成绩的40%和60%。 详情如下: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初步定于2023年10月21日(上午9:30-11:30),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人才引进网站笔试通知。
笔试内容:公开招聘辅导员笔试题(客观题占60%,主观题占40%),主要涉及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未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才引进网站上公布。
2.面试。 面试前将安排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面试安排另行公告。 资格审查时提供的证件(证)不齐全或提供的证件(证)与申请要求不符的,取消申请资格; 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契合度。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此分数者不能晋级下一阶段。
(三)体检及检查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确定的方法,从高分到低分计算总分(总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并对考生进行体检考试、考察按照计划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试有关程序进行。
(四)公告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就业的,我校将按规定办理录取和就业手续。
(5)其他
1、应聘者放弃、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学校将决定是否安排更换。 需要填补的人员,按照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填补相关职位。
2、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逾期未能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用人单位有权不予保留你的聘用资格资格。
3、招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未如实填写、有社会诚信不良记录、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禁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和咨询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指定在以下网站发布:
1.浙江经济技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网(:9081/,《通知公告》);
2、浙江省供销合作总社网站(以下简称“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流程相关信息一般只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二)违纪违法行为和招聘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进行第 35 号)。
(三)如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请于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以下监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
咨询热线:-89718323,联系人:何老师;
0571-86929819,联系人: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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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计划(2023年第四批)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