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6 20:10:52作者:佚名
一、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为加强民主办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充分保障教职员工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学年,学院认真落实按照教育部《办法》等文件精神,积极主动、认真、及时落实信息公开。 各项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
二、主动披露信息的方式方法
1、互联网:信息通过青岛滨海大学校园网、青岛滨海大学官方网站()、青岛滨海大学阳光招生网()公开。 这是我校信息公开的主要窗口。
2、发布各种文件、通知、会议(会议纪要)、简报等,这是我校信息公开的重要方式。
3、校园闭路电视、校园广播、校报是我校信息公开的直接形式。 《校长访谈》已成为山东省品牌教育访谈栏目。 学校设立校长信箱、校长信箱、信息公开办公室(即学校综合办公室)信箱,方便大家随时反映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还邀请报纸、杂志、电视等社交媒体宣传报道学院工作,让家长和社会对学校有广泛的了解。
4、宣传橱窗、餐厅电子显示屏、年鉴、手册、报告、画册、系统汇编等形式。
三、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确保所公开的信息不保密、保密信息不泄露。 主要披露以下信息:
1、学校名称、学校所在地、学校性质、办学规模、办学宗旨、办学层次、组织机构等基本信息;
(二)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3.招生、考试招生、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
4.教育教学、学科和专业设置、课程和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和图书收藏、教学科研成果评选、督导工作等;
5、学术工作、科研项目的申请、结论和管理办法等;
(六)人员任免、职称申报评审及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及评审、岗位设置及聘任办法等;
7、师生评价、优秀评价及奖励等,学生发展党员、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申请及管理规定;
(八)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投诉方式;
9.医疗、传染病防治、重大安全工作预案、涉及学院重大事件调查处理;
10、对外交流和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管理制度、学院及各部门工作动态等;
11、学校重大决策及其他需要监督执行的相关制度。
四、信息披露意见
上述信息,特别是学院全体师生关心的人事任免、奖助学金、功绩评价、职称评定、招生毕业等信息的及时公开发布,得到了良好的效果。受到学院和社会的好评。 学校被评为山东省大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五、信息披露期限
信息披露期限应当与披露内容一致,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 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办公室等固定内容要长期公开,日常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分步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 对于重大、复杂的问题,我们将在公开后根据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重要内容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