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08:20:08作者:佚名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教育招生秩序,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4号)精神,结合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读一年多少钱,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044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大学路1950号;邮编:274000。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创建于1950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3524人。
第八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占地70.8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3.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847.36万元,图书馆藏书70.55万册。学校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完善,教学设施优越,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配有制冷供暖中央空调。
第九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师资队伍教学经验丰富,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现有专任教师56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67人,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25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12人;拥有临床医学专业、护理学和药学专业三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学校常年有外籍教师任教。
第十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专业及课程设置适应社会需求,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现有临床医学系、护理系、药学与生物制药工程系、医学技术系、基础医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等12个教学单位。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保险、老年服务与管理共12个专业。临床医学专业、护理专业和助产专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拥有《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等29门省级精品课程,《药理学》、《诊断学》为山东省教学改革试点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