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5 09:10:32作者:佚名
01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省》等相关文件,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02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其前身是创建于1914年的“宁波公立甲级商业学校”,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 “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浙江省普通高校就业单位”“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第三条 学校毕业生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校秉承“德、进、智、实”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服务兴校、管理兴校、办学特色”和“以师为本,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德、智、体、艺、劳全面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
第五条 学校坐落于中国著名商业城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现代化港口城市——宁波。 占地958亩,其中本部401亩,宁海校区150亩,慈溪校区407亩。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人,成人教育学生5500余人。 现有教职工629人,其中教师442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70人,“双师型”教师占85.42%,硕士以上教师328人。
03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学校提前招收2021年浙江省高职院校招生59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考生264人,自主考试计划考生326人。 详情如下:
评论:
1、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生第一学年在宁波本部学习,第二学年起在我校宁海校区学习。
2、会计(中外合作办学)、应用电子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在宁波总部学习三年。
04第四章 注册
第七条 符合2021年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条件的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已办理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报名手续并取得高考报名号,并符合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3、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第八条 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我校一个提前招生专业。
第九条 报名遵循考生自愿的原则,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2021年3月3日至3月22日中午12点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前招生报名网站或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第十条 我校对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收取考试报名费:每人140元。 其中,综合测试入围名单将于4月1日前公布,入围名单确定后进行付款。 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5日9:00。
05第 5 章 测试和结果
第十一条 考生成绩按基本分与综合评价分之和计算。 基本依据是考生参加浙江省中考或浙江省高考职业技能考试的成绩。
综合考核时间:单独考试招生考生4月17日; 4月18日为普通高中招生考生。
第十二条 分数换算依据
(一)普通高中录取考生
1、普通高中考生成绩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 学术考试成绩由十门科目计算得出。 经过计算,折算成满分200分。 具体计算分数如下: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 外省调入浙江省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证后,可用于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 未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可的考生,须提供外省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方可认可。
(二)分科考试录取
独立考试录取的基本依据是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为满分200分(考生参加技能考试的分数类别必须与所报考专业的招生类别一致)。 有两个分数的人将使用较高的分数。
第十三条 综合评价结果
(一)普通高中录取考生
1、学校以折算成绩为基础,按招生专业、类别对普通高中招生考生进行分类排序。 各类别前500%按照招生计划进行考核(低于500%的,全部参加综合考核),如成绩相同的最后考生一起进入综合考核。
2、综合评价满分为200分。 测试内容是根据各专业的专业能力要求制定专业测试项目。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的考试项目。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计算机培训等形式进行,具体考试形式将在考前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二)分科考试录取
1、学校根据基础依据折算成绩,按专业、类别对单项考试考生进行分类排序。 各类别按招生计划取前500%进行综合考核(低于500%的,全部参加综合考核),如最后成绩相同的考生将一起进入综合考核。
2、独立考试录取考生综合考核满分为200分,考试采取笔试形式。 其中,应用电子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跨境电子商务、应用英语、财务管理专业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语文和数学满分各占25%,英语满分占50%。 其他专业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各科目占满分的50%。
第十四条 总分计算
考生总分T(满分400分)由基础基础转换分数J(满分200分)和综合考核分数Z(满分200分)组成。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T=J+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