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屯堡中学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校刊、讲义、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的符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恩施市屯堡中学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1、校建立推普工作指导小组,有一名校长分管,加强学校推普工作的领导,各班配备二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4、普通话水平测试列入学生素质考核一项内容,每学年进行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不达标的不得参加优秀学生的评选。
5、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以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6、推普工作列入先进教研组和“文明班级”考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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