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8-25 21:56:27作者:admin2
据我所知,调整工资的时候只要是公办学校教师工资都会调整。
每次调整工资,不分义务教育阶段和非义务教育阶段,只是调整的幅度不同而已。
公办学校属于公益一类是全额财政拨款,教师属于事业编,都在调资范围之内。
教师调整工资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每年都要调整薪级工资。只要当年度的年度考核结果出来后,都要调整薪级工资。
年度考核当年度优秀的奖给奖金1500元,然后调整一级薪级工资。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一般是受到处分未期满的,不调整薪级工资。
薪级工资的多少都是不同的,根据职称高低和工作年限调整。
第二种是大幅度调资。大幅度调整工资也是根据职称、工作年限结合进行的,一般幅度比较大,几百乃至千元不等。
2019年的调资就出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和非义务教育阶段增幅不同的情况。同样的副高级职称,义务教育阶段比非义务教育阶段涨幅大。
支持!因为这样做比按职称定基本工资公平多了。因为教龄是真实存在的事物,它可以概括一个老师所有劳动的总和,这个概括是职称所无法做到的。
另外,教师职称只是反映一个人的专业技术能力,至于某位教师的实际工作情况到底怎样,职称是反映不出来的。职称低者做得好、做得多,职称高的人做得差、做得少,这种情况是经常发生的。因为教师的工作是一项主动性很强的工作,他是一个良心活,职称的高低并不能成正比地决定某位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工作业绩。
因此用教龄来发工资,比用职称来发基本工资要公平合理得多,而且会有效消除职称评聘给教育带来的诸多矛盾和困惑,使教育回归和谐和安宁。
那么教龄少的年轻人就有点不高兴了,正是血气方刚、大显身手的时候,工资少了,也就没了干劲。这个矛盾,可以通过奖励性绩效工资来解决,干得多,干得优秀,可以给予较高奖励。这样,年轻人的积极性也就能调动起来了。
有人说,有的教师是中师毕业,就业早,教龄长,而现在的教师大多是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的,在教龄计算上就有点吃亏。中师从事教育事业是历史原因造成的,随着中师生的逐渐退休,大学毕业生的占比将越来越高,而且可以在工资上单列学历津贴,学历越高,津贴越多。因此,从长远来看,从大局着想,以教龄为主、以学历为辅来计发基础工资这个方案应该能够普遍接受。
总之,要让教师静心工作,基础性工资分配要尽量做到普惠性、均等性和贴近工作实际,这样是最有利于和谐稳定的,而以职称来确定基础工资是无法达到以上三点的,反而使教育内部带来很多矛盾和产生一些不和谐甚至不稳定的因素。那种以为靠职称来拉开工资距离就能促进教师工作积极性的观点,纯粹是理论上的推演,是纸上谈兵,根本不符合教育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