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12 06:17:59作者:admin2
年底将要实行薪酬改革,到时候工资要增长不少,先按现在的待遇给你算算吧:
本科生从省分行签约进来的属于正式工,月待遇为:工资960+奖金630*1.3+各种福利月均值200+年终奖月均值200=2200元/月 (如果在省会,在加地区差补助500元,如果在省分行工作,每月在加1120元的绩效奖);
大专生属于劳务工或临时工,如果是劳务工,以上待遇全部减半;如果是临时工,以上待遇全部打4折。
辩证法一般从联系,发展(发展观,内外因,量变,曲折),矛盾,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这四个大的要点答,具体的答案结合材料来分析。
这次卫生部出台的药品改革,影响很大,各界反应不一,有人欢喜有人忧,国家出台方案的根本目的是减轻农民负担,想把药品降价下来,目前就我所了解的有好几个弊端
1:正常的运行过程是:中标的药厂向中标的医药公司供货,由采购平台通知医药公司向乡卫生院配送,这一条的弊端表现在
1)实践中:药厂并不向各地的医药公司供货,而是把药品给省代理,由省代理负责,而省代理并不向各地中标的医药公司供货,大多数由他们自己
配送,造成地方医药公司无货源
2)有人要说了,地方医药公司为什么不去别的药厂进货?答案是:“进货当然可以,可是现在乡卫生院向采购平台购药,而采购平台没有你的记录不会通知你送药去某某卫生院,你在别的地方购的药等着过期”
2:采药的过程时间过长:表面上看由乡卫生院向采购平台上报计划就行了,实践中:配送药品的公司离卫生院上千里的都有,并不在一个城市,造成卫生院很多天拿不到药。
3:即然是市场经济,不应当搞药厂招标:中标的药厂是一些小厂,大厂名厂反而没有中标,举个例子:现在安徽的医药公司购不到“氛必得和999这些名药了”类似的药品很多,造成地方乡级卫生院药品品种过少,亡率要上升。
4:部份药品 中标后的药价不降反升,多的居然番了一倍。
总的来说药品零售价是国家定的,有的药品出厂价只有几元,零售价确定在几十元了,搞药品改革首先应当降低药品的零售价,其次取消药厂招标,由中标的地方医药公司向各地厂方自由购药后将所购药品报送采购平台,采购平台接到各卫生院采购计划后通知地方中标后的医药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配送到当地卫生院。
再次还得大量增加药品品种,不能造成地方无药可用,在药品品种上应当征求一下各地的意见。比如心脑血管病人用惯了某种药品,而现在乡卫生院却没有,会是什么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