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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改革方案

更新时间:2021-06-11 01:23:22作者:admin2

舟山职业技术学校汽驾教练员工资改革方案

为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体现效益优先、奖勤罚懒的原则,充分发挥教练员的工作积极性,确立主人翁意识,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益,根据当前我市汽驾培训市场的激烈竞争形势和我校汽驾培训实际,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制订《舟山职业技术学校汽驾教练员工资改革方案》:
第一条:教练员分类:
学校教练员分在编教练员(含人事代理)和临时教练员两类,在编教练员指学校在编(人事代理)职工在汽驾培训处工作的汽车驾驶员,临时教练员指与学校订立用工合同的非在编教练员。
第二条:教练员的工资组成:
1、基础工资;2、绩效工资(依据考证合格人数)。
第三条:教练员的工资获取:
1、临时教练员的工资获取:月基础工资900元,按月发放(必须每月完成考证合格学员2名);绩效工资与考证合格人数挂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计算,按季结算。C型单车平均每月的考证合格第3-4人,每人奖400元,第5人及以上每人奖500元, B型车教练员的工资仍按原规定执行。
2、在编教练员工资获取:月基础工资按上级规定工资核发,不足900元的按900元计发(必须每月完成考证合格学员2名);其结构工资(绩效工资)与非在编教练员同样计算(如原结构工资高于700元的,先扣除700元,余额计入月基础工资),不再与学校其他教师的结构工资办法挂钩。
3.在编教练员假期中上班的报酬:上级核发的月基础工资按规定发放,其它均与非在编教练员的报酬同样计算(900元+绩效工资)。
第四条:为确保安全、节能,学校设立安全奖和节油奖:
1、汽驾教练员出车训练安全奖,每月最高为50元,有关评定和发放标准为:
档次 评定标准 发放额
一档 安全行车,无任何擦碰事故。 发放50元
二档 发生轻微擦碰事故,损失在50元以下,又需要学校修复的。 实扣
三档 发生擦碰事故(或立案事故无责任的),损失在50元以上至100元以下,自损车辆又需学校修复的。 实扣50元,除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部分,学校与教练各负责50%
四档 发生擦碰事故(或立案事故无责任的),损失在100元以上至300元以下,自损车辆又需学校修复的。 实扣50元,除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部分,学校负责70%,教练负责30%
2、汽驾教练员节油奖发放标准为:
(1)定油量:一个培训周期内该教练员培训出的合格学员人数乘以学校核定的相对应的每位合格学员的用油量的总和作为该教练员在这一周期内的标定用油量。(具体见下表)
学员类别 初学 G增B C增B 吊销初学
注销初学
B型解放车 150(升)/人 95(升)/人 75(升)/人 75(升)/人
C型桑塔纳 60(升)/人 ——— ——— 30(升)/人
另外,C型车挂靠我校参加几天训练的标定用油量为10升/人。
(2)学校培训处对每辆教练车的每月用油量进行监测,如发现某车单月用油超过各车平均用油的15%,学校将强制该车停训,进行维护。待耗油测试达标后方可恢复训练,维护保养所用时间计算在培训周期内。
(3)学校对未超过标定用油的教练员进行奖励,同时对超过标定用油量的教练员进行处罚,具体奖罚标准见下表。
奖 励 扣 罚
差额量范围 奖额 差额量范围 罚额
低于标定用油量10%及以下 节油量金额的5% 高于标定用油量10%及以上 超油量金额的5%
(4)节油奖计算办法:
⑴差额量范围的计算公式:
差额量范围=(实际用油量÷标定用油量-1)×100%
注:如果所得值为正值则按扣罚栏结算,如果为负值则按奖励栏结算。
⑵奖(罚)额的计算方法:
奖(罚)额=(标定用油量-实际用油量)×该周期内汽油的平均单价×5%。
第五条:若某车组无新增培训人员,或一车组培训人员B车不足6人,C车不足4人时,培训处应合并车组进行训练,被合并掉的教练员在聘用期内由学校安排临时工作,只发基础工资。
第六条:教练员的绩效工资和节油奖每季度结算一次,安全奖年终结评一次。
第七条:本方案自2006年七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