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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拆上市正式开启,分拆上市后对原上市公司有什么影响?是不是利空?

更新时间:2021-12-06 03:47:28作者:admin2

分拆上市,一方面是子公司可以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可以带来母公司的总市值增加,这是利好,另一方面是子公司从母公司分拆出去,等于是母公司失去一个优质的子公司,这是利空。所以不具体到某些公司,很难判断分拆上市是利好还是利空。

证监会出台分拆上市规定

证监会12月13日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本次若干规定最大亮点就是降低分拆上市的条件,一是将盈利门槛从三年净利润累计不超过10亿元调降至6亿元;二是允许最近三年内使用募资规模不超过子公司净资产10%的子公司分拆上市;三是将子公司董事、高管持股比例上限调高到30%;四是

缘何要降低分拆上市门槛,在于IPO改革的方向就是增加市场包容性,允许和鼓励更多发行人IPO,支持实体经济,但降低分拆上市门槛以后,带来的是分拆上市公司会增加,也为以后的监管带来意想不到的难度。

第一,上市公司本身三年累计利润只有6亿元,分摊下来只有2亿元,又没有要求上市公司利润环比增长,游资子公司分拆出去以后,母公司还剩下多少利润,如果分拆上市的子公司利润达到亿元,那么母公司仅仅剩下1亿元利润,这样的母公司还能有多大竞争力,实际上大大削弱了母公司的实力,向苹果亚马逊和谷歌等都没有分拆上市的说法,可是国内的一些公司短线行为太普遍,有分拆机会,马上就会制造概念,分拆上市,至于成不成功是另一码事,在增加IPO包容性下,分拆上市成功概率我估计会比较高,这会推动很多公司进行资本运作,无心实业,资本市场究竟是支持实体经济,还是支持资本运作。

第二,将子公司董事、高管持股比例上限调高到30%,子公司高管持股越多,分拆动力越强,毕竟IPO成功,意味着巨大股权增值,把子公司高管持股提高,显然是照顾到高管的利益,这也是市场IPO包容性的一面。但 高管来自于母公司,为了推动分拆上市成功,为了获得更高的估值,高管有动力借用自己在母公司掌管经营权的便利,向子公司进行利益输送,向子公司利益输送可以是合法的,比如产品的销售,物质的采购,关联债款的结算等等都存在利益空间,上市以后,为了进一步推升股价,方便自己高位减持,也有动力向子公司进行利益输送。

第三关联交易是利益输送的重要载体。修改了有关同业竞争的表述,以适应不同板块安排。关联交易一直是A股一个大毒瘤,大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侵吞上市公司利益的事情层出不穷,贾跃亭乐视网就是典型,利用关联交易拖欠上市公司乐视网几十亿元,把乐视网拖进了深渊,直到终止上市。子公司分拆上市,应该严格禁止有关联交易的子公司分拆上市才对。

母公司高管持股分拆公司上市,高管们如何保持中立,不拿母公司资源向分拆公司倾斜,实现分拆公司利益最大化是一个天大难题。不说别的,就说货款结算,本来一个月是正常结算周期,现在拖到10个月,也不能说就是违规,但拖了9个月的货款结算,就可以给子公司带来很多的利益。或者向子公司采购,可以提前加大采购的数量,就可以让子公司提前锁定利益,本来是可以分批次采购,现在可以集中采购,你能说是利益输送违规吗?说不上的,也就只能发一个问询函问问,有没有利益输送,子公司回答说,没有,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分拆上市不是不可以,而是应该从严掌握,而不是为了所谓的包容性,不断降低分拆上市的条件,尤其是财务指标应该大幅度提高,关联交易应该高度关注,高管持股应该很少,才能保证分拆上市 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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