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9 16:13:34作者:佚名
苏州城市大学来信
教函[2020]11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划转公办普通本科大学苏州城市大学商事批准的函》(苏政函[2019]94号)省教育厅关于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转为公办本科大学的《关于苏州市公办本科大学苏州城市大学的请示》(教发[2020]21号)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院校设置暂行条例》、《加快独立学院转型实施方案》及第七届评估结果的有关规定,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估委员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批准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划转苏州城市学院,学校识别代码:4132013983; 同时,撤销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苏州城市学院是一所独立的本科层次公办高等院校,隶属于省领导和管理。
2.学校必须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智力、体力、艺术和劳动。
3、学校定位为应用型高等教育机构,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4、我部门将对学校的定位、条件、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及时进行检查。
希望你们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源投入,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和内涵发展,完善和优化学科专业,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治理水平,更好为区域经济做出贡献。 社会发展服务。
教育部
2020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