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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小学教职工看望慰问制度

更新时间:2021-11-05 21:34:39作者:教师设计网

    一、XXX小学婚假制度
    教职工符合《婚姻法》登记结婚,国家规定婚假3天,男女双方同时达到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年龄结婚,增加婚假7天,若只有一方达到晚婚年龄,双方都不享受增加的婚假。
    教职工子女结婚,准假2天。
    教职工兄弟、姐妹、孙子、孙女结婚,准假1天。
    师本人结婚请假时,需带结婚证;符合晚婚条件的,请假时同时交男女方身份证。
    二、XXXX小学产假制度
    教师产假一般是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后15天,共128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教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办事处以上医务部门证明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对计划外怀孕流产而休假的,按事假对待。
    女职工采取节育措施,放置节育环,根据乡镇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7天的休假,男女职工采取绝育手术的,根据乡镇以上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规定的休假。
    临时工、替课老师不违背计生政策而生育的女职工准假60天。男职工在其家属分娩期准假3天。
    住校的女教职工有不满周岁的婴儿,每天的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胎生育的每多哺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内的两次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教职工婚假、产假期间的档案工资及福利待遇照发。提前上班的,中心小学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监督制度:
    学校考勤负责人要做好考勤记录,做到真实、准确,并按时汇总、上报考勤情况,以备检查。婚假、产假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不到校上课者作旷工处理。老河口市竹林桥小学教职工看望慰问制度(征求意见稿)
    为了让广大教职工感到学校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学校“送温暖活动”,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平时对伤、病、残等教职工的慰问
    1、慰问对象:住院治疗的教职工。
    2、慰问的原则和标准:
    (1)慰问看望患病的职工是组织的关怀,应由学校行政或工会代表组织看望,不能以个人名义用公款慰问职工;
    (2)慰问金标准为每人300元;
    (3)对患病住院教职工的慰问,同一职工在同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公款慰问。
    二、婚嫁生育庆贺
    1、慰问对象:学校在职教职工。
    2、慰问的原则和标准:
    (1)凡学校在职教职工婚嫁,工会派代表参加结婚庆典道喜,慰问品购买标准为每人300元;
    (2)遇到教职工生育,慰问品购买标准为每人100元。
    (3)婚嫁生育双方均在本校,两人一并慰问。
    三、丧事慰问
    1、慰问对象:学校教职工去世;学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
    2、慰问的标准:慰问金300元,鞭炮、火纸、花圈约200元,合计500元左右。
    四、节日慰问
    1、慰问时间:每年春节、端午节、三八节、中秋节。
    2、慰问范围:
    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工会慰问全体在职教职工,三八节行政问问女教职工,春节行政慰问离退休老教师;
    3、慰问原则及标准:
    慰问标准由学校行政及工会研究决定;
    五、生日慰问
    1、由工会负责人统计每月生日的教职工名单。
    2、工会对每月过生日的教职工统一发放慰问券。
    3、慰问标准:每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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