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8 10:08:52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模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教育》(教部【教部】2018年第14号),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继续在江苏省开展自主招生,选拔优秀学生学科专业知识和创新潜力。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符合报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资格的江苏省优秀高中毕业生,并符合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二、招生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独立生不超过40人。
三、报名条件
考生需对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具有独特的专业知识和培养潜力,在本年级相关学科中始终名列前茅。 高考具体科目、学科专业、报名要求等如下表所示:
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的考生,不得同时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入学考核。 考生只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两种选拔方式之一进行考核。
四、招生专业
考生应根据所获得的奖项、相应的学科专业类别和学科类别,按下表填写报名专业(类别)。
五、报名程序
01
登记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4月10日。
02
注册过程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须由考生本人签字,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符合学校自主招生要求,有学科专业相关材料(包括高中获奖经历、研究经历和成果、每学期期末成绩单(须注明单科满分)、专业学科成绩排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以及在获奖公告平台、考生所在中学、班级网站上详细公布的证明材料。 候选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包括论文和专利,均须经过中学审核、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不能作为申请材料上传。
3.个人陈述。 包括自己的成长经历和经历、个人优势和成就、进入大学的努力、对所申请专业的理解以及职业发展理想,限1500字。
4、候选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以上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并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在线提交。 学校不接受纸质材料。 考生须保证上传的材料真实、准确、清晰。 未按要求完成登记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登记无效。
6. 遴选程序
01
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2、材料审查
对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高中学科成绩排名和学科专业知识证明材料对考生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符合面试资格的候选人。
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通过专家评审、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学科专业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质量进行认证和评价。考生还必须对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获得学校自主招生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提交的竞赛证书姓名、年级等信息将于5月1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详细公布,考生也可查询审核结果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02
支付费用
审核通过、面试合格的考生须于5月22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并缴纳费用。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总[2007]92号、苏交财[2007]89号规定,自主招生考试费用为每人60元。 确认并付款成功后,您必须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未按时完成考试确认或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03
评估安排
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评估包括学科专业知识评估和体育测试。
一、报名安排
具体安排请参见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相关通知。
2.学科专业知识评估
学科专业知识的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具体安排详见门票。
3.运动测试
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并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考试。 测试项目包括立定跳远、50米、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三个项目。 考生可以从三项中选择两项进行测试。 面试和考核时将同时进行体育项目测试。 具体安排详见门票。
4. 分数识别
我校学科专业知识评估面试成绩将作为最终成绩。 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作为重要参考。 体育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录取后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04
合格名单划定并公示
学校根据申请人的学科专业知识,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合格候选人名单。 合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80人。
合格名单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将于6月22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并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局、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招生政策
符合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高考)。 高考成绩须与学校同科模拟成绩相差20分以内,且不低于江苏省。 省本科批次控制线,两门选修科目成绩不得低于BB。 专业申请表必须与自主招生申请的专业(类型)一致,否则不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学校按照《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条例》的有关规定招生。 各专业招生名额根据考生申请表确定。 原则上不超过5人。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八、领导和监督机制
(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具体工作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坚持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和信息公开,认真做好自主招生工作。自主招生工作做得很好。 学校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社会投诉。
(三)应聘者须承诺所提交的材料客观、真实。 如有虚假内容,取消本年度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今年的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参加国家各类教育考试1年至3年。
对弄虚作假、违纪违纪的学校、单位和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 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