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18:53:04作者:佚名
同时,《评价指南》明确,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校自评、县级审核、市级全面评价、省级统筹评价和国家抽查监测。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周期依据所辖县数、学校数和工作需要,原则上每3至5年一轮,评价周期内要实现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全覆盖。《评价指南》还要求各地建立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评价组织实施机制,不断提高质量评价工作水平。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信息的分析,不断完善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充分发挥其对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该负责人强调,一是促进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指导学校和教师精准分析学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二是健全激励约束与宣传推广机制;三是推动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将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为办好普通高中教育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