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5 23:59:54作者:佚名
问:考试招生工作是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中怎样保障高考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切身利益,并进一步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
答:在考试招生环节,江苏省强调要更好地推动高考综合改革细化配套政策有序平稳落地。一是加快推进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探索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选拔培养规律,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春季“职教高考”制度,根据不同考生群体和专业类型分期分批实行分类招生。自2021年起,将江苏省部分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纳入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在春季进行招生录取,使分类考试录取逐步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二是研究建立符合实际的再选科目保障机制。在高考综合改革制度框架内,结合江苏省实际进一步细化配套政策,建立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等4门再选科目保障机制。任何再选科目出现考生选考比例明显偏低、严重失衡的情况时,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保障比例,作为计算该再选科目考生等级赋分的基数江苏省高职学校,以满足国家对该学科的人才需求,保证高考公平公正。
问:江苏省如何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相关举措落到实处?
答:江苏省教育厅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就实施好相关工作制定具体措施,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在具体措施中,既有对基础教育领域的改革要求,也有高等教育的改革举措,还有考试招生环节的改革措施,通过改革协同,共同发力,促进科学选才,让学生得到更好更全面的发展。各地各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条件保障。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从一切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出发,正确引导学生成长,及时回应家长关切,营造良好的家校共育氛围,共同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引领学生加强自我认知和科学规划个人未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真正成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