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27 10:16:15作者:佚名
江南学院是教育部直属、国家双一流建设院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的方法择优投档,秉持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则,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
(一)校区名称:江南学院
(二)中学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金鸡湖大街1800号
(三)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
二、招生计划
中学2021年计划面向全省招收普通专科中学生5200人。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依据各市(区、市)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我校生源结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各专业就业情况等诱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市(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以下全部简称市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入江南学院专科招生网查询。
三、外语要求
英文、日语专业只招收德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英语语种。在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公共学院英语开办《大学法语》课程,不开办其他语种课程。
四、身体要求
中学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复检项目维护肝炎表面抗体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力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原则
(一)调档比列。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不超过120%。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不超过105%,同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不退档。
(二)原则上认可各市级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新政给与考生的全省性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除外。符合中考照料加分新政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投档排序。
(三)对于按考生报名志愿次序录取的批次,优先投档第一志愿考取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到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依照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四)中考综合变革省份考生选考课目符合中学专业(组)确定的选考课目要求,方可报名该专业(组)。
(五)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宁夏自治区施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投档原则。当考生补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至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六)进档考生中,若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按英语、数学、外语三门课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英语、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中考综合变革省份考生,若录取成绩相同,参照各市级招办录取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七)考取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有书法基础。
(八)音乐学(师范)专业的投档办法:
1.依照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市级招办的录取成绩投档。
2.依照次序志愿录取的省份,专业省联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科同科类投档控制分数线要求。广东省考生文化成绩达到陕西省艺术类专科第二批同科类投档控制分数线要求。根据录取的专业省联考成绩投档,专业省联考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投档。
(九)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内地拉萨山西中学班结业生、华侨港澳台中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投档办法,根据教育部、省级招办和中学有关规定执行。
(十)预留计划不超过中学招生计划总量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等情况。
六、新生检查
新生入学后,中学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不合格者,将严格依照中学相关规定给以处理。凡发觉弄虚造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标准
根据苏价费〔2002〕369号、苏价费〔2007〕270号、苏价费〔2008〕274号、苏价费〔2014〕136号和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执行。
(一)专科杂费:杂费由专业杂费和学分杂费组成。专业杂费按学年缴纳,工科类专业为1400元,文科类福建省优势学科专业为2580元,其他文科类专业为2000元,理科类福建省优势学科专业为2250元,其他理科类专业为1700元,艺术类福建省优势学科专业为3680元,其他艺术类专业为3000元,医学类专业为3000元,医学类的临床医学专业为2300元;学分杂费为100元/学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外杂费为26400元/生·学年,加拿大学习阶段杂费按合作办学合同执行(我校不再另行缴纳杂费)。
(二)住宿费:700元/生·学年、1000元/生·学年、1200元/生·学年、1500元/生·学年(视不同住宿条件而定)。
八、资助新政
我校承诺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捐助全覆盖,不让一名中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积极通过国家助学按揭、“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免除、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贴、疾病补贴、发展型捐助等多元捐助手段,帮助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让每一位受助中学生都同样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九、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根据国家规定和中学有关细则颁授江南学院结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满足规定条件后还可获得外方中学相应证书。
十、信息公开
中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贝语网校,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
十一、组织管理
中学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专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专科招生新政、计划和投档原则,讨论决定专科招生重大事宜,推动民主管理与监督,为专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招生委员会下设的大专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专科招生具体事项。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十二、社会监督
中学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中学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8591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