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7 17:11:42作者:佚名
[摘要]由于我国现行税制设计中实际税收税率较低,极少出现名义税负高、实际税负低以达到增加收入的目的的例外情况。随着实际税收征收能力的提高,人民群众实际承担的税负已逐步接近税制规定的名义税负。 因此,企业和居民普遍感觉近年来税负有所增加。 福布斯2005年称中国税负增加。
服务负担居世界第二位。 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已刻不容缓。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中国税负重吗? (专家观点)
高培勇
● 企业居民和政府的税负判断存在很大差异
● 由于名义税负与实际税负之间的差距
● 税收实际征管水平大幅提高
● 全面启动个税改革刻不容缓
在中国,税负水平的确定一直是相当戏剧化的。 每当企业或居民被问及中国税负是否真的重时,答案往往是重或非常重。 每当政府部门出面论证中国的税负水平时,得出的结论往往是不重或偏轻。 一方说很重或很重,另一方说不重或轻。 本来就扑朔迷离,但无独有偶,世界著名的《福布斯》杂志也正好凑热闹:去年,该杂志发布了一份所谓的“全球税收痛苦指数排名”,将中国排在全球第二位。关于中国税负水平的争论变得更加激烈。
作为纳税人的企业或居民为何坚称中国税负重? 支持这一说法的论据是现行的税收制度。 例如,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5%,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增值税税率为17%等。 与这些税种的税负水平以及其他国家的相关税收规定相比,我国的税负不能说轻,甚至可能有些重。 《福布斯》杂志的“全球税收痛苦指数排名”也是基于同样的思路,将中国排名第二。
为什么政府部门作为纳税人和纳税人都认为中国税负轻? 支持这一说法的论据是实际税收收入占GDP的多少。 例如,2005年,全国税收收入加起来,与当年GDP相比,只有15.8%。 这一宏观税负水平与其他国家的情况相比,中国的税负不能说重,甚至可能有些轻。
税负水平认知矛盾产生并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是我国名义税负水平与实际税负水平差距很大。
名义税负是现行税制规定的、理论上应该达到的税负水平。 实际税负是指税务部门征管能力所能达到的实际税负水平。 名义税负与实际税负之间的差距并非中国独有。 当今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将两者毫无距离地结合在一起。 纳税人以名义税负作为确定税负水平的参考依据并不异常。 政府部门以实际税负作为衡量税负水平的参考依据并不新鲜。 但像中国这样的情况,两者相差如此之大,对税负水平的判断反差如此之大,或许是一个罕见的例外。
中国税务机关曾发布报告称,1994年,中国实际税收征缴率只有50%多一点。 到2003年,实际征收率已提高到70%以上。 也就是说,10年间,中国实际税收征收率提高了20个百分点。 问题是,为什么中国的税收有这么大的扩张空间?
回顾现行税制的诞生背景,我们可以发现,1993年底,中国政府急需解决两个主要矛盾。 一是通货膨胀严重。 为了应对当时高达20%以上的通货膨胀率,几乎动用了包括税制设计在内的所有可能的手段。 “抑热”成为现行税制设计的重要重点。 另一个是严重的财务约束。 为了扭转当时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持续下降的局面,必须将增收因素纳入税制设计之中。 “增收”成为现行税制设计的重要重点。 这两个重要的焦点,与当时实际税收征收率只有50%左右的情况相吻合。 “宽征窄用”的理念成为自然选择并进入税制设计过程。 中国现行税制在诞生时就留下了很大的扩展空间,从而造成了名义税负与实际税负水平的巨大反差。
更进一步的问题是,随着税务部门加强征管,实际税收征收率稳步提高,不仅税收收入呈现持续快速增长势头,而且名义税负与实际税负的差距也在不断缩小。已逐渐缩小。 。 随之而来的是,企业和居民实际感受到的税负也在逐步增加。 如果说,现行税制诞生时,虽然“广义税”的名义税负较高,但“狭义用”的实际税负是比较合适的水平,那么13年后的今天,企业居民实际承担的税负是否仍处于相对适当的税负水平?
话虽如此,我们得到的一个重要启示是,在经济社会环境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税收征管实际水平大幅提高的今天,全面启动新一轮税收征管已显得十分紧迫。税收改革。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