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作量考核奖励方案(试行)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8-12-05 20:20:46

学校工作量考核奖励方案(试行)

 

为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制定工作量奖励方案。

一、超工作量奖。

对照学科标准课时,超出部分按超课时津贴按实计算。

公式:(担任学科课时×课时津贴-标准工作量)×6/节,此项资金由学校承担。

二、超平均工作量奖。

以语、数、外为标准课时,其余学科课时以 ×12,再计算校平均工作量,超平均工作量按公式(折合至语、数、外工作量-校平均工作量)×每节课时费,每节课时费= ,此项奖金来源:每位课任教师抽出奖金部分200元作为工作量奖。

注:未达到或低于平均工作量12节课时,不得工作量奖也不再扣奖。 

学校岗位津贴实施方案

 

一、周行学校课时工作量标准:

初中各年级:  语、数、外,每周12节。

物、化、政,每周14节。

其他每周16节。

小学各年级:  语数外 每周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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