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要求
为保证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和中小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顺利推进,特别是保证学生流感疫苗接种工作质量和接种安全,根据《关于在本市组织开展2009-2010年重点人群甲型H1N1流感疫苗和季节性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求。
一、 工作目标
(一)确保托幼机构教职员工、中小学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率不低于60%;
(二)确保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安全、有效。
二、 工作原则
(一)属地化管理。各区县接种办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重点人群实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
(二)以学校为单位,以集中接种为主要方式。原则上,各区县接种办组织区县集中接种工作人员在学校内的临时接种点为重点人群实施疫苗集中接种。
(三)知情同意、自愿接种。由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负责向校内重点接种对象发放知情同意书,告知甲型H1N1流感疫苗特性、作用以及禁忌症等,由接种对象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自主、自愿决定是否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实施接种前,中小学生应有其家长或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部门协作,分工负责。教育、卫生部门要加强协作,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重点人群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五)安全、规范实施接种工作。各区县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关于在本市组织开展2009-2010年重点人群甲型H1N1流感疫苗和季节性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安全、规范地组织和实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三、 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和发动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托幼机构和学校重点人群的组织排摸工作,广泛宣传,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教职员工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组织发动工作,努力提高中小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率。
学校向所有符合要求的重点对象发放《上海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由接种对象自愿决定是否接种。中小学生应由其家长或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确认接种疫苗。学校应将自愿接种人员名单和数目制成一览表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本辖区内有关信息汇总后同时报送市教委和辖区接种办,市教委汇总各区县上报信息后报市接种办。
各区县接种办要根据辖区内中小学校数量、布局以及自愿接种重点对象数量等统筹合理安排接种工作,并填写《区县每周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进度安排表》(见附件),于每周六12时前上报市接种办下周疫苗接种工作进度安排表。
(二)加强现场接种的规范管理
1、临时集中接种点设置要求
临时集中接种点应具备与接种对象数量相适应的疫苗储存、疫苗接种基本条件,做到候诊区、预诊区、接种区和观察区“四个功能区”分开设置,并有明显标志。应合理安排接种场所各区域,尽量避免多个受种者在同一地点同时接种,预防发生群体性癔症。
接种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疫苗存放设施设备,如每次接种人数超过1000人次时需提供冷藏冰箱,以保证接种疫苗数量与接种进程相匹配。接种现场应备有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和其它必要的抢救设施以应对现场发生的严重不良反应。
学校临时集中接种点设置必须经所属区县接种办现场审核通过后,才可开展接种工作。
2、临时接种场所人员配置要求
各区县接种办应在兼顾常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和其他重点人群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同时,根据学校自愿接种人数和接种进度安排,组织区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成立区县学校集中接种工作队伍。每个接种队伍应至少配备1名登记人员、1名预防接种人员、1名临床医务人员和1名应急抢救人员。
(1)登记人员
登记人员应由社区预防接种人员担任,负责接待受种者、向受种者解释甲流疫苗相关政策和知识、确认接种知情同意书签署、询问健康状况等工作,并做好受种者的接种记录登记和统计工作。
(2)预防接种人员
预防接种人员应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预防接种上岗证,应由熟悉业务,有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骨干担任,主要负责核对接种知情同意书、提供接种服务,并在接种后向受种者告知注意事项和发放接种记录卡。
(3)临床医务人员
临床医务人员应由区县级以上医院的有经验的儿科/内科医生担任,负责现场观察或询问,对有问题的学生进行接种前的进一步问诊、听诊等。
(4)应急抢救人员
应急抢救人员应由区县级以上医院的经过培训并具备应急抢救能力的主治以上全科医生担任,负责对学生接种后的现场留观及相应的应急处置。
3、现场接种工作流程要求
(1)接种前一天接种者健康状况的确认。中小学校卫生老师和班主任应积极参与和协助开展流感疫苗接种的管理工作,落实家长在学生接种疫苗前的健康状况确认,落实对接种对象(特别是学生)在接种之前的健康观察,并将学校体弱学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告知现场临床医务人员。
(2)接种现场的组织。学校应安排专人负责疫苗接种工作,组织学生按序进行接种,并合理安排,避免多个受种者在同一地点同时接种等情况出现。
(3)接种前再次告知和健康状况的进一步确认。登记人员在实施接种前,须告知受种者所种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须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查验由受种者或监护人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对可疑发热者应测量体温,确认体温正常后实施接种。
接种现场配备的儿科/内科医生对现场观察或询问有问题的学生或卫生老师和班主任告知的体弱学生,进行接种前的进一步问诊、听诊等。
(4)登记和实施接种。预防接种人员核对接种知情同意书后,对符合接种要求人员进行登记并实施接种,在接种后向受种者告知注意事项并发放接种记录卡。
(5)接种后现场留观。学校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协助受种者接种后的留观,如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报现场医务人员。
(6)补种。学校应向因故不能参加集中接种的自愿接种对象发放《上海市重点人群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通知单》。通知单应完整填写接种对象个人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接种对象可持通知单、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至学校所属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免费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
4、安全监测与处置
(1)学校老师应积极参与和协调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的现场管理,观察了解学生接种前的健康状态,及时与现场接种工作队登记人员进行沟通。
(2)应急抢救人员在保证接种现场应急处置的同时,应配合参与预检工作,加强学生实施接种前的健康询问,以便及时发现学生的异常情况。
(3)各区县接种办应组织接种单位和学校切实落实接种现场管理工作。接种单位和学校应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区接种办公室统一协调,保证在开展学校流感疫苗接种时,每个接种现场均有一辆普通车辆备用,同时,各区县根据每天实施疫苗接种的学校布局和接种工作量安排,每天至少落实一辆专用救护车在几所学校之间选择适当的地点待命,以随时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车辆安排具体标准各区县可根据辖区交通状况、学校布局等以“随时响应”为目标予以落实。
各区县应统筹辖区内二、三级医疗机构资源,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建立绿色通道,明确责任和流程,落实专人与抢救设备,随时应对,确保第一时间开展及时、有效的处置。
(4)各区县应建立异常反应诊断专家每日值班制度,组织落实区县异常反应诊断专家随时参与学校接种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和处置工作。
(5)各学校指定专人配合各接种单位做好接种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及预防接种后不良事件的监测等工作。各接种单位要仔细核对接种名册,按照国家统一的录入要求进行资料上报。
5、其他注意事项
(1)接种场所确保宽敞通风,现场保持安静;
(2)接种前应提醒学生避免睡眠不足、精神紧张、剧烈运动和饥饿等;
(3)接种后应要求学生在留观室留观30分,并嘱咐学生多饮水,注意休息;
(4)建议接种当日尽量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减少剧烈运动;
(5)建议接种当日学生自备(或学校准备)糖果、巧克力、饼干等食品;避免饥饿学生引起低血糖晕针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