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历史学法指导(一—三)
评价历史事物应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唯物史观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等重要的规律,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是指导我们研究历史的利器。有人盛赞洋务运动三十年是“自强、进取、抗争”的三十年,这种评价失之偏颇。仅从“进取”而言,洋务运动尽管是中国近代化的起点,但它目的是维护封建统治和封建生产关系,根据唯物史观的相关规律,我们知道,封建制度是阻挠近代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这就决定洋务运动的近代化程度非常有限,不能够毫无根据地夸大,否则便难以理解洋务运动的最终结局。
坚持历史评价而非道德评价。这条原则涉及到的主要是人物的评价。对历史人物,应根据他们对历史发展、社会进步在客观上所起作用来进行评价,不能用道德来衡量一个历史人物。著名美籍华人历史学
评价历史应坚持阶级分析方法。一般而言,历史人物生活在阶级社会,客观上都代表一定阶级的利益。因此,只有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才能更深刻地揭示其活动的本质。正如恩格斯所言:“主要人物是一定的阶级和倾向的代表,因而也是他们时代的一定思想的代表,他们的动机不是从琐碎的个人欲望中,而是从他们所处的历史潮流中得来的。”运用阶级分析方法,首先,在分析历史人物的历史活动时,应给历史人物以阶级定位,注意确定阶级属性的标准不是观其出身而是观其言行代表哪个阶级的利益。如康有为出身于封建官僚家庭,自幼饱读四书五经,一生从未当过资本家,但其思想主张和行为却符合民族资产阶级上层的利益,因此他是民族资产阶级上层的代表人物。其次,对一定历史人物或社会集团,应该用其阶级属性来解释其言行。如太平天国之所以失败,从主观原因来讲,是由于农民阶级的局限性。另外,在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时,注意不要简单化、一刀切,如认为只要是地主阶级就一定反动、腐朽,只要是农民阶级就当然肯定。
评价历史事物应坚持效果第一,动机第二。历史是复杂和矛盾的。在历史文明的进程中,主观上的善良愿望未必都能得到善的效果,恶的动机又常常成全了善的效果,以至以往文明处处交织着这种善与恶的二律背反。在评价历史时,应将效果与动机结合起来进行分析,不可偏废,同时应将对效果的评价放在首位,因为对历史起作用较大的是结果而不是动机,同时动机对效果的实现又有一定的关系,所以也要兼顾动机。如清末“新政”,清政府的目的是讨好帝国主义、缓和阶级矛盾,维护封建统治,不料在客观上却刺激了革命形势的高涨,壮大了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所以,对“新政”的评价主要是积极的,但由于清政府并不是真心想实行资本主义,在实行过程中常常走过场,而且借机搜刮百姓,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起到了消极作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将此效果限制在一定的范围。比如有学生认为,对清政府的反动、腐朽和愚蠢应予以积极评价,因为清政府越反动、腐朽和愚蠢,革命的力量就越大,革命就能更早地成功。这种评价咋看有理,实则荒谬。因为结果应限制在清政府反动、腐朽、愚蠢所引起的“直接结果”的范围内,“间接结果”是由革命派实现的,是革命派的历史功劳,不要张冠李戴。以上文为例,直接结果是“客观上刺激了革命形势的高涨,壮大了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 ”、“搜刮百姓,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间接结果是清政府走向孤立,最终被革命派和人民群众推翻,绝对不能把推翻清政府的功劳记在清政府的头上。如果这种观点成立的话,那么历史就无所谓原则与是非,显得极为荒谬。
一般来说,评价历史事物应遵循以下步骤和方法:
(1)对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评价历史事物以客观史实为根据。历史是一门具体科学,而不是纯粹的理论科学或其他。历史科学与其他科学相区别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历史研究以客观史实而不是以假设或虚构为基础。如果缺乏客观史实,那么它将成为文学(尽管生动无比)或政治说教(尽管不无道理),而不再是史学。以客观史实为根据的要求有三。其一,要反对以论带史。这种“我注六经”的方式容易导致从理论走向理论,最终变成以论“代”史。形象生动的历史将变得味同嚼蜡。历史研究也将停滞不前。其二,要反对假设。假设的东西不是客观史实,不能用来评判历史。如在太平天国运动的教学中,有学生认为太平天国和清政府都是封建政权,因此不能说太平天国是反封建的农民战争。问其原因,答曰太平天国已出现封建化的趋势,如果未失败,一定会像中国古代史上取胜的农民战争一样,堕落为封建政权。这种评价建立在假设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是荒谬的。其三,史实一定要准确、真实,不得虚构。这是最为基本的要求。举个例子。要评价孙中山,首先应将孙中山从事的历史活动进行归纳整理。孙中山一生不断革命,成立兴中会和中国同盟会,发动武装起义、宣传革命思想、提出革命纲领,参加或领导二次革命、护国运动、护法运动,改组国民党、实现国共合作,等等。这些活动可以将其分类,分为三个部分,一是辛亥革命期间,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二是辛亥革命失败后,孙中山为维护民主共和而斗争,三是孙中山晚年的伟大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