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8-27 11:44:30作者:admin2
关于国务院对于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督查,我谈几点意见:
第一、这次督查,准确地说叫督导,是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统一行动,原计划是在今年1月开始,上半年基本完成。受疫情影响,时间进度有所推延。不管何时督查,可以肯定的是,督导是公对公明面上的检查,暂时不会采取暗访的形式来推进。因此可以预料的是,所到之处一定是亮点突出之地,不可能出现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目前阶段,寄望通过非常规动作解决现实问题,有一定难度。
第二,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水平的核心,不在于督查,而在于地方财政。再穷不能穷教育。发展地方经济,教育是根本,已经形成共识。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任何地方都愿意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但是,实际情况又受到很多限制。因此,要提高教师待遇,关键的核心还是要发展经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不是矮个子里挑高个子,左口袋补右口袋,这样始终会有问题。为什么东部发达地区比如江浙、广东等地的教师抱怨少,而中西部地区的教师抱怨多,原因与此不无关系。说白了,有钱才能涨工资,没钱,一切都是扯淡。
第三,教师工资实际上已经不比公务员低多少,比如小公所在的地区,教师工资已经基本和公务员持平。有能力有水平的教师,在课外补习等方面的收入,甚至远远高于工资本身。而绝大多数普通公务员,几乎没有其他途径获取收入。教师之所以认为自己收入低,更多来源于其他方面,比如社会的认可、价值的体现。好比车补,公务员有,很多教师认为自己也应该有,因此长期呼吁、抱怨,而同样是事业编,其他人却很少有这种抱怨。这就是定位问题。教育强则国强。我不反对给教师加工资,提高教师待遇。但是,我不赞同过度的索取,把教育物质化,把教师金钱化,过多强调物质回报,不谈付出和奉献。这不是一个好的导向。因此对于教师提高工资待遇,要理性看待。必须认真对待,但也不能过于拔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