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8-21 13:50:20作者:admin2
上海市将就业困难人bai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的年龄条件由原来的“4050”放宽到“4045”。 为鼓励上海市就业困难人员以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上海市于2008年6月1日起,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du业社会保险费补贴的年龄条件由原来的“4050”放宽到“4045”。
从上海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上海市年满45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停止社会保险缴费6个月及以上,实现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后zhi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dao,补贴标准为所缴社会保险费的50%。
同时,经营型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中年满45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专资60%的,也可以向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标准: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属险缴费额的50%。
社会保险费补贴的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