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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更新时间:2021-06-12 20:15:23作者:admin2

根据《云南省最低工资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意见通知如下: 一、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由原540元/月调整为680元/月,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各区(东川区除外)和安宁市; 二类区:由原480元/月调整为610元/月,适用于昆明市辖各县、东川区,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县、区)、玉龙县及其他设市城市; 三类区:由原420元/月调整为520元/月,适用于其他各县。 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由原5元/小时调整为7元/小时; 二类区:由原4.4元/小时调整为6元/小时; 三类区:由原3.9元/小时调整为5元/小时。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同月最低工资标准。 三、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四、用人单位应在本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本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并结合本标准及时修订或调整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标准,特别是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制度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合理调整和确定单件工资或提成比例,确保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的应发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参考资料: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楚雄彝族自治州:
  楚雄彝族自治州属于云南省下辖的自治州之一,地处云南省中部,东靠昆明市,西接大理白族自治州,南连普洱市和玉溪市,北临四川省攀枝花市。楚雄州辖1市9县,州人民政府驻楚雄市,距昆明市160千米。
  2012年末,楚雄州常住人口271.9万人,总面积为2.9万平方公里。
  2013年楚雄州已形成卷烟、医药、冶金、食品、建材、煤炭、电力、机械、纺织、化工、旅游服务等门类齐全的行业,烟草、冶金化工、绿色食品、文化旅游、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为楚雄州六大重点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