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10 22:09:18作者:admin2
2020东莞最低工资标准如下所示分四个标准,具体信息如下所示:
第一类标准:广州和深圳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广州为21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深圳为22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
第二类标准:172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
第三类标准:15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3元/小时。
第四类标准:141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扩展资料:
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综上,东莞最低工资标准其实是由广东省政府统一来确定的。因为东莞在广东属于二类城市,所以就是按照第二类标准来执行最低工资的。现东莞市的最低月工资为1720元,而最低的小时工资则为16.4元。
《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行业研究网-2020东莞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