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16:15:43作者:佚名
2.农村留守儿童入学。落实“三个优先保障”要求,切实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教育服务保障。积极配合民政、公安等部门,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要及时、合理安排返乡流浪儿童入学。
3.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和残疾儿童入学。路南区培智学校继续招收市区内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区教育局已把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和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纳入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确保建档立卡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进入名册。
普通中小学要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特教学校要做好对随班就读学生的学习指导工作。在随班就读班级的课堂教学中,要处理好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的关系,要以集体教学为主,并要对残疾学生加强个别辅导。按照“全覆盖”的原则,采取“一人一案”的方式,为到校困难的重度或多重残疾儿童少年通过选派责任教师、远程网络教育、制作教学材料等多种途径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最大程度地满足我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多样化的特殊教育需求。
4.落实教育优待政策。①按照《唐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方案(实行)》(政【2020】12号)规定,切实做好军人子女入学工作,优先保障驻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官兵,以及长期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和有特殊贡献等军人子女入学;落实好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②“凤凰英才计划”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按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执行,小学可选择到新华西道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友谊里小学就读;初中可选择到唐山市第九中学、唐山市开滦第十中学、唐山市第二十六中学就读。③来唐投资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按照唐教基【2018】21号文件执行。
(五)控辍保学工作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河北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冀教基〔2018〕34号)等文件要求,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说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03严格做好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
1.民办学校招生的组织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开始前,民办学校要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等内容,由区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及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教育资源情况予以审定,并向社会公布。区教育局将充分利用学籍管理系统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