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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方面有哪些重要阐述?

更新时间:2021-12-12 16:03:19作者:admin2

1、健全宏观调控体系。
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



扩展资料:
实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做到“敢放”。
放权,涉及到政府部门职能定位、权力利益调整和管理方式改变,是政府的自我革命。我们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气魄,不怕疼,敢于割自己身上的肉,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
特别是市直部门的主要领导,不要顾虑放权后部门的地位下降,怕本部门的同志埋怨这个权力在你手上丢掉了,要讲大局、勇担当,敢于冲破部门利益的藩篱。也不要怕放了不好管,要充分运用好市场、社会和基层的自我管理能力。
2、做到“真放”。
简政放权,要动真格。不能避重就轻,放小不放大,只放利益小的事项,利益大的事项就死死抱着不放;不能避实就虚,明放暗不放,利用部门“红头文件”,或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等形式,巧立名目,变相设置审批事项,“换汤不换药”。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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