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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如何开展反腐倡廉

更新时间:2021-06-10 23:12:27作者:admin2

一是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反腐倡廉。这不仅是节约开支、提高效能的硬约束,也是转变政风、建设廉洁政府的重要抓手。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抓好落实,做到行之有范、落地有声。尤其要进一步严格落实“约法三章”,架起“高压线”,对顶风作案的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政府性楼堂馆所不管是以什么名义,违反规定新建或改扩建的,都要严肃处理到负责人。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要突出职能转变,严控机构编制和人员,确保这两个方面“不突破”。确实需要加强的单位,通过改革挖潜调剂解决,总量不能突破。还要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做到只减不增。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必要的公务宴请必须严格控制标准。加快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政府管得过多,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仅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增加交易成本,还容易滋生腐败。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改革的“当头炮”和反腐倡廉的“马前卒”,按照本届政府减少1/3行政审批事项的预定目标,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尽早释放改革红利,有效遏制权力寻租。取消下放审批事项,不仅要看数量,还要重质量,要把那些含金量高的、管用的,真正能够激发市场活力的直接放给市场、放给企业。特别要下决心最大限度减少对投资项目的审批,同步减少、规范前置审批。还要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确需保留的,要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经过严格论证,调整为行政许可。今后凡增加公民、企业义务和责任的事项,必须通过法定程序、以法定形式设定,不能再搞非行政许可审批,堵住偏门,消除审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带”,使权力寻租无处藏身。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公布目录清单,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对那些反映多、意见大、又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的,还是要取消下放。清单以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更不得新设审批事项,逐步向“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行探索。减少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的监管必须跟上。要坚持放管结合,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一套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监管要重规则、重机制,特别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抽查机制、责任追溯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缺位失位或选择性监管,堵塞缝隙和漏洞,有效抑制腐败。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基础制度建设。要用制度管权、管钱,念好约束权力的“紧箍咒”,形成不敢腐也不能腐的有效机制。今年要抓住重点,在容易发生腐败的领域,把制度先完善起来。要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加快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导干部不能插手干预。建立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个人征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对项目设立、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清理、整合和规范,今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数要减少1/3,切实解决“跑部钱进”问题。完善现金、票据管理制度,对大额现金异常流动进行跟踪监测,对大额现金提取和交易作出明确、严格的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反洗钱机制。四是严格公共资金管理和监督。反腐败必须管权、管钱双管齐下。今年要把强化财经纪律作为反腐倡廉的一个重点,严肃财政纲纪、整饬财经秩序。把政府所有收支逐步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严格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今年要对地方在招商引资中出台的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进行合法合规的清理。要进一步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建立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采取有效措施,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理财能力,把钱用活。要严格会计制度,为公共资金装上“安全锁”、“防盗门”,防止被侵吞、挤占、挪用和浪费,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治理。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扩大公务卡强制使用覆盖面。加强审计监督。从今年开始,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都要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审计的每个项目、每笔资金,都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今年要对各地土地出让金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矿业权出让进行全面审计。通过审计揭露问题、查处腐败、改进管理。五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接受监督最有效的方式,公开也是最有力的反腐措施。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要习惯于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社会监督。今年要把预算决算公开再向前推进一步。政府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算和决算要尽快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公开到具体项目,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此外,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房分配、医疗服务收费、高校招生、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都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公开公示。六是严肃行政纪律。对中央重大改革发展决策落实情况,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督查计划,加大督查力度,着力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做选择,落实不力、自行其是的,要严肃问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各级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增强法纪观念,带头遵纪守法,严格依法行政,模范执行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各级干部要学会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监督下干事,把压力变成为人民谋利益的动力。要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慵懒散等机关病,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树立廉洁奉公、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七是严肃查办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对腐败分子“零容忍”,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八是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要作表率。各级领导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勤政廉政,廉洁自律,任何情况下都要稳住心神、管住行为、守住清白,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决不允许有特权特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工作,又要带好队伍。

一、要常抓不懈反腐倡廉教育 腐败行为的发生,首先是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防线出了问题。领导干部只有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强的党性修养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因此,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一方面对于促使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从政意识,增强法纪观念,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影响,切实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当前,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面临的社会环境越来越复杂。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条件下,各种价值观念交流交融交锋日益加深,资本主义腐朽思想乘机而入,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相互掺杂,社会思想文化越来越多元多样多变;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党员队伍、干部队伍结构发生很大变化,不少中青年领导干部缺乏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考验,党性观念和政权意识不强。面对新情况新挑战,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在此同时,教育内容要进一步丰富。  首先,理想信念教育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这包括多项内容,例如,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导领导干部自觉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强大思想武器,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  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划清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私有化和单一公有制的界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的界限,始终保持立场坚定、头脑清醒。  开展世情国情党情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深刻认识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肩负的历史使命,不断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定信心,矢志不渝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而奋斗。  其次,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这其中就包括加强党内健康政治生活教育,促使领导干部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实效性。 再有,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据了解,《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领导干部深刻认识权力为人民所赋予,始终正确看待手中权力、所处地位和个人利益,做到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  同时,加强道德修养教育。这可概括为四个加强:加强从政道德和职业伦理教育,教育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做到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教育领导干部坚守道德底线,规范日常行为。加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育领导干部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育领导干部培养健康情感、消除心理失衡、塑造健全人格,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二、要完善健全创新反腐倡廉制度 自从邓小平1980年得出还是要靠制度、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结论以来,在党的建设中,制度建设开始日益得到重视,最终在党的十六大上作出了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各方面建设之中的新论断,制度建设在党的建设理论体系中也具有了独立、突出的地位。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一系列重要党规党法的颁布实行,表明党的制度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可以说,近年来我们党在制度建设方面的关注、投入及取得的成就是以前任何一个时期都不能比拟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15000多字,“制度”一词出现了65次,整个《决定》最富新意的地方,几乎都涉及到“制度建设”的内容,并都体现和落实在“制度”上。                             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还指出:“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机制上找原因……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 多年的实践表明,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地位决定了:制度建设靠得住,反腐倡廉建设才靠得住。党的制度建设这一根本性建设,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深刻影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先进性和廉洁性得以充分体现的重要保证。因而,面对日益加大的反腐强度和日益严峻的反腐形势,制度建设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根本性建设,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保障性建设,必须贯穿始终,互为促进,共同提高。 因此,制度建设作为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性工作和治本性措施,必须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1、抓制度完善,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 科学原则实质上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制度建设中的集中表现,是制度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制度建设的首要条件。不符合科学性的制度是没有生命力的制度。一项制度,无论它制定得如何合法周密,如何全面系统,如果是不科学不合理的,就是无用的。制度的制定不仅要反映时代要求,符合科学精神,而且要使必要性与可能性相统一。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必须谨慎、严密、周全。每一项制度的出台,必须考虑其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和党的组织机构、党的活动和党的肌体的运转规律,不断排除各种违背科学的因素,严肃地维护制度的权威。在注重制度的严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下,要对现有的制度进行一次梳理,滞后于实践发展的要进行修订,有明显缺陷的要及时完善,过于原则的要尽可能细化,需要制度约束的要进行补充,以使各项廉政制度规定彼此衔接、互补互济,着力提高制度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发挥制度规定的整体合力。坚持实用、科学、效能的原则,以党务政务公开制、民主集中制、岗位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奖惩制为重点,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工作规程规范、民主决策、党风廉政、监督检查以及党支部工作、绩效管理、内部管理等制度,使各项廉政制度都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和威慑力。 2、抓制度落实,着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 制度的权威性是指,作为规范组织和个人言行的制度一旦实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在它的制约之下。制定一份好的制度不容易,把制度落到实处更不容易。有了好的制度,关键是抓落实,要在落实上花气力。一要有落实的决心。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大家认识到制度就是法规,规定了的东西就必须坚决落实,努力形成领导敢于执法、群众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二要有落实的办法。抓落实也是一种领导艺术,也需要动脑筋想办法。比如吃喝问题,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到高档消费娱乐场所转一转、查一查,就比只下文件有效果。三要有落实的措施。要善于抓关键环节、抓公平公正、抓刚性措施。抓不住关键环节,就会拣了芝麻丢了西瓜;不公平公正,同样的问题有的处理很重,有的不闻不问,不仅会导致制度推动不力,而且还可能助长腐败;政策措施有弹性,处事就不公,群众就不服,最后会导致整个制度不落实。3、抓制度创新,着力增强制度的适用性。 制度建设要与时俱进,要善于学习借鉴,从廉政建设的需要出发,创造性地制定出一些新的好的制度,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各部门各单位的廉政建设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廉政制度,努力做到行政管理权力和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就约束到哪里。要紧紧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漏洞;要紧紧围绕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和空间;要紧紧围绕党务、政务、厂务、村务、事务公开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规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紧紧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保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三、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讲话中,着重强调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问题。事实一再表明,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执行制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抓好制度执行,既是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可以说,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是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我们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下工夫抓好制度执行,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效用。                        1、狠抓制度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在现实生活中,不管制度怎么好,总有人不去执行,也会有人故意违反和破坏。而一些党员干部制度意识淡薄,缺乏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是影响制度执行效果的重要原因。把制度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熟知制度内容,增强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真正把制度转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                                                                                                      2、强化监督检查,维护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严肃性。维护是保证,制度的尊严不受侵犯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一项制度出台、一项工作部署传达后,要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反馈信息,以便总结提高,调整深化。要坚决杜绝和纠正把单位或部门利益凌驾于全局之上,对上级重大决策和制度要求只取所需,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的现象。要建立保障制度执行和工作落实的机制,建立督促检查机制,解决谁来检查、如何检查、检查结果如何使用的问题。要优化考核考评工作,做到科学、可行、合理、及时、有用。要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3、进一步理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体制。在现行的监督体制中,监督机构相对独立性较差,体制上仍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存在着“对下监督势能强、平行监督势能弱、对上无法监督”的缺点,使得一些领导干部实际上处于虚监督甚至无监督的境地,监督工作难以到位,监督缺乏公平性、权威性。因此,要理顺监督体系,就必须使监督机构具有相对独立性,提高监督部门的权威,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各监督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保证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力反腐,常抓反腐倡廉教育,改革制度和体制,培育消除腐败的土壤,遏制“腐败文化”的滋生蔓延,顺应人民的真诚期盼,回应时代的迫切呼唤,适应形势的客观需要,广大干部务必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定信心,坚定决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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