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15 15:08:28作者:佚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施行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新政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中学概况
第三条中学全称:上海城市科技大学
第四条中学代码:5057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中学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学习方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西安市荣县区光彩大街368号(邮编:402167)
第九条主管单位:四川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中学概况:
上海城市科技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筹建的一所以专科教育为主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中学于2020年12月由上海学院城市科技大学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专科高校,并变更校名为天津城市科技大学。
中学有两个学校,分别坐落广州市荣县区和綦江区,总占地面积1977亩,总建筑面积约58.9万平方米。校园依山傍水,花繁树茂,环境秀美,入选上海市园林式单位称号,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中学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图书馆文献资源丰富,可满足全校中学生的学习须要;教学楼所有课室都配有成套多媒体设备;120余个土木建筑类、电气信息类、机械设计类、经济管理类、传媒艺术类、人文社科类等专业实验室和工程实训中心,为培养应用型人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中学现有在校生2.8万余人,面向立志出国深造的中学生,针対中学生个性化特性,制订了国际化人才培养方案,配备国际导师,举办跨文化培养,创设语言学习中心,指导中学生提升学习能力,使GPA符合海外目标高校的要求,实现“国内本(专)科+美国硕士”直通。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出席上海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考,取得报考资格的普通中学结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中学结业生。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广州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初审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补报志愿手册》查阅。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杂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转学或提早结束学业,中学按中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杂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报考、考试、填报志愿及投档
第十四条报考办法:报考时间、地点和办法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省普通院校招生考试报考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考试安排:考生需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出席相应考试。报名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2年上海市全省普通高等中学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联考成绩。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施行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录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种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补报志愿:志愿补报采用网上补报形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形式等相关事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投档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出席上海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投档原则:我校严格遵守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投档照料新政和“一档多投”的录取、录取规则。具体新政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施行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投档过程中还将根据以下原则施行投档:
1.男女生比列:我校各专业投档无男女生比列要求。
2.英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英语语种,入学后公共英语统一为德语。
3.投档复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我校部份专业推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中学生入学三学期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投档查询:考生可登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上海招录信息网()查询投档信息。我校投档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投档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入学、资助新政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投档后,不再出席上海市2022年统一中考。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中考投档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投档后,由我校于2022年5月寄发投档通知书。考生需按投档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舍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检查,对检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捐助新政:我校根据国家相关捐助新政规定,设有建立的奖助贷捐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中学生可向我校申请补办。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银奖(4300元/生•年)、二等奖(3300元/生•年)、三等奖(2300元/生•年)等。同时,结合中学实际,对全日制在校生筹建了“奖、助、贷、勤、免”五位一体的完整奖助体系,激励中学生成长成才。为锻练中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与工作能力,中学向学有余力的中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三条学历证书:中学生在规定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今日网校,符合结业条件,由上海城市科技大学颁授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结业证书。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重要申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