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10:50:49作者:佚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 拟录取名单按招生计划,依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剩余计划按照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单独排名录取。若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空缺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2。 拟录取名单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10个工作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十、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监督制度
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咨询和申诉工作。
(三)信息公开制度
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相关信息统一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招生单位公示信息时不得与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
(四)复议制度
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需要复议的须经各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济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