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08:19:33作者:佚名
在投档录取过程中,当招生学校的投档录取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相等时,最后一个投档位次考生的投档分数,即为该学校的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投档分数与该校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相同,但投档位次排在上述考生之后的其他考生不再向该校投档)。
3.补报志愿。根据以上办法投档录取后,如有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在集中统一招生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现场投档录取工作结束的次日,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可通过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补报志愿,并仍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方式,向招生未满学校投档,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二)第二批投档录取
在集中统一招生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投档录取中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与未达到集中统一招生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达到集中统一招生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集中统一招生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招生录取前置条件的考生,进入集中统一招生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的投档录取程序。
集中统一招生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的投档录取分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类和中专类分别进行,投档录取方式与集中统一招生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的投档录取方式相同。有体检或面试要求的专业,体检或面试合格为该专业录取的必要条件。
第二批投档录取后,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类中如有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可补报志愿,补报志愿和投档录取方式同第一批。
(三)第三批(招生市场)录取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段学校,根据本校招生计划与未被各类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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