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8 15:22:09作者:佚名
为确保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投档工作有序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西北财经学院研究生院陌陌公众号
为确保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投档工作有序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全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录委字〔202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施行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公正、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新政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完善,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求并遵守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测评形式技巧,确保复试与投档的科学性。
第三条坚持择优投档、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第四条坚持全面考查,重点突出。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对学术型专业的考生突出指出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的考评,对专业学位的考生突出指出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评。
第五条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专业素养考评成绩应量化,综合素养考评成绩也应有较明晰的等次。
第六条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提高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使复试与投档工作既严肃认真,又彰显人文关爱。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生复试与投档工作,职责包括:
(一)制订复试与投档工作施行办法。
(二)确定各专业招生规模、复试分数线。
(三)审定复试与投档结果。
(四)其他须要审定的工作。
第八条大学创立复试工作委员会,书记由校长兼任。复试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一)组织创立复试小组。各大学按照本单位各学科特性,创立一个或若干个不多于5名专家和一名秘书在内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设主任一名。复试小组主任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和安排有关复试事宜。
(二)根据本施行办法研究制订符合本单位各学科特性的复试标准和具体施行办法。
(三)具体组织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结果。
(四)对因差额复试而未被投档的考生作出必要的解释。
(五)制订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情况考评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施行。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举行复试小组大会,研究对考生的测评意见。
各大学应于复试前五日将复试工作委员会、复试小组机构设置和成员名单以及具体施行办法报送至研究生院。
第三章复试
第九条复试的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协调,相关大学具体组织施行。
第十条复试分数线的确定。依据教育部划定的研究生初试分数线,以及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和投档原则,结合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规模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第十一条复试名单的确定。中学将按照各专业招生规模和差额复试比列,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复试名单。
生源充足的一志愿专业差额比列通常不高于120%,调剂专业按照生源情况确定,差额比列通常不高于200%。
第十二条复试安排及内容
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5月20日启动,复试方式采取网路远程方法进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考评。
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两门囊括所考取专业大专阶段的主干课程。初试未考政治课目的部份专业,还需在复试时测试政治理论。
第十三条复试具体要求
(一)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评考生专业水平以及运用理论剖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内容以开放性、综合性能力型试卷为主,考评专业基础知识的考题比列通常不应超过1/3,满分为100分。
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列为55%。
(二)英语水平测试。主要考评英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内容可采取考生英语自我介绍,师生英语互动问答等方法,满分为100分。
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列为25%。
(三)综合情况考评。主要考评考生的综合素养,全面了解考生整体情况,测试内容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师生互动问答等方法,必要时,可结合考生的背景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综合情况考评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列为20%。
(四)同等学力加试或政治理论测试(初试课目为管理类统考考生)工作由各大学复试工作委员会负责。
加试或测试均采取面试方式,考评内容应为开放性、综合性能力型试卷,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今日网校,在远程监控环境下完成试卷作答,并立刻照相上传答卷,未按量上传答卷视为无效。面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投档。
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答卷电子版递交复试大学。中学将对答卷进行查重检查,一经发觉存在剽窃行为者,成绩作废,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英语水平测试成绩×0.25+综合情况考评成绩×0.2。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投档。
第十四条破格与加分新政
(一)依照教育部规定,我校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需破格复试的专业,须经中学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破格复试工作。
(二)中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新政。
出席学院生志愿服务东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班主任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班主任志愿者等项目服务届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
院校中学生应征参军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名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列入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计划招考的,不再享受退役学院生士兵初试加分新政。
出席遴选院校结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届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其年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第四章调剂
第十五条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名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考取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省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考取专业相同或相仿。
(四)初试课目与调入专业初试课目相同或相仿,其中联考课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考取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互相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考取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六)出席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第十六条调剂选聘规则:
(一)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的国家线。
(二)考取专业与调入专业原则上应属于同一学科门类。
(三)考取专业为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入学术型专业。
(四)考取专业初试联考课目难度不能高于调入专业初试联考课目难度,英语语种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名要求。
(五)在综合考虑调剂专业的学科特性、培养标准、考核要求以及考生专业水平和学术背景等诱因基础上,按照初试成绩择优选择接受调剂申请。
第十七条调剂具体流程:
(一)中学在网站发布通知,公布接受调剂的专业以及调剂要求。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信息补报。
(三)学校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初审,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领取复试通知。
(四)申请调剂考生在收到同意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服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同意复试。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第五章投档
第十八条复试投档根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确定。
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份: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系数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系数为30%。
总成绩估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第十九条研究生院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次序,按照复试总成绩依次制定各专业拟投档名单,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
第二十条中学确定的拟投档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投档专业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料新政的拟投档考生进行单独说明。
第二十一条拟投档名单按程序规定报市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新政初审,同时报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
第二十二条对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投档资格复审。
(一)完成专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结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二)结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及以上。
(三)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专科选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现象。
(四)自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确认推免生是否主动舍弃投档资格。
未通过复审者,取消投档资格。最终投档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投档,不予学籍注册。
第六章监督
第二十三条校纪律检测委员会全面监督检测研究生的复试与投档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大学党支部部长受校纪律检测委员会委托,负责研究生复试与投档工作的纪律、监察工作。
第二十五条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象,记录的数字文件送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所有复试所涉及考试材料、监控录相、影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一年。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大学应安排专门人员对出席复试考生的准考证、二代身分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结业生证明(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教务处或院、系私章)、各类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初审。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第二十七条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成绩报告单》并签名。各大学复试工作委员会应对复试小组的工作进行初审,相关材料应及晨报送至研究生院。
第二十八条在复试期间有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复试、录取等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二十九条拟投档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复检报告和思想政治鉴别,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复检不合格或思想政治鉴别不合者不予投档。
第三十条研究生新生入学后,中学将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核查,并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再度考评。对于不符合报名资格者或弄虚造假者,或考评不通过者将取消学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十一条复试期间要严格依照上级主管部门和中学疫情防治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治工作,出席复试的班主任和工作人员一律配戴口罩,检测温度,复试场所内保持安全距离等,如遇突发风波严格依照《东北财经学院新冠脑炎疫情防治工作应急预案》以及有关要求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