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4 15:08:22作者:佚名
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
从烤箱里出来
1月21日上午,佛山市教育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公布解读《佛山市2020年中考工作意见》(简称《中考方案》)。 今年中考政策保持基本稳定,中考报名时间为3月15日至26日,网上报名时段为5月23日至31日。 已提前批准9所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完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机制,严格控制录取考生二次招生。 入场。
2020年中考时间表
2020年考试科目与去年保持不变。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部分科目的考试顺序和时长发生了变化。
全市9所学校提前获批招生
全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和招生方式基本不变。 全市提前批准9所学校招生,与2019年保持不变。佛山一中全部计划在市内招生,其余8所学校的目标学生在区内招生,其余计划在本市开放报名。 继续采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做法。
提前批准的9所学校:
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绍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
4所新学校艺术专业面向全市首批招生
禅城实验中学、南海区第一中学、高明区纪念中学、高明区高明实验中学等4所新建学校拟招收全市首批艺术类课程学生,增加全市共享的高质量学位数量。
禅城实验高级中学、南海区九江中学、南海区第一中学、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顺德区实验中学、三水区华侨中学、三水区实验中学、高明区纪念中学学校:高明区高明实验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9所学校面向全市招收艺术人才。
首批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参考普通高考经验,采用文化类课程和技术类科目“综合总分”排序模式录取:综合总分由文化类总分组成课程(含加分)和技术分数各占50% 作文,设定文化科目总分和技术科目分数的最低控制线; 报名时,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合计总成绩位于招生学校计划垫底,若成绩相同,则采用“等分比较原则”确定获胜者。
优化中考学生政策
参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佛山市非户籍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公立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政策非本市户籍的贷款生与本市的贷款生不一样。 具有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具有同等资格申请。
政策性助学贷款政策设置过渡期类别(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有购房合同登记的非营利性学生,且该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户籍年龄儿童),适用于2020年至2022年初中毕业生,2023年停止实施。
完善公办民办高中同步招生机制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我市公办、民办高中招生同时按照市、区教育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办法执行。
公办、民办高中全部计划招生统一纳入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设定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每批招生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严格控制录取考生的二次录取。 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招生、超班额或者计划外招生。
将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扩大到全市
大力增加职业教育学位资源供给,进一步扩大全市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各学校、专业负责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省市双精建设专业项目向全市开放招生,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 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有序分流。
试行入学证明事项综合清理
深入推进中考“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政策,试点全面清理招生和入学认证事项。 对符合跨部门数据共享联合审核核实的事项,取消或减少家长和学生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求。 继续加强考试中心统筹规划和建设。
扫描二维码下载查看
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