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4-18 04:39:39作者:网络
可以,如果是现在上户口的话,根据公安部的新规定都是无条件上户口,不可以和其他条件如计生罚款相挂钩。2015年开始上户口与缴纳社会抚养费不再挂钩,也就是所谓上户口不要钱,新政策规定超生可落户,不管是否交了罚款,公安机关都要给办理落户,不能像以前,不交罚款公安不给落户。而现在超生可以先上户口,社会抚养费可以稍后交的,但这个还是要缴纳的,不过是由计生办来做工作的,如果不缴纳的话,计生办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性执行的。对于新生儿上户口国家明令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不得将户口登记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长效节育等措施相挂钩;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婴儿落户的法规;对未办理独生子女证、未施行节育手术、政策外生育婴儿的人,其新生儿都应当给予落户。
根据2016年出台的相关政策显示,对于超生的无法办理入户的孩子实现可办理入户手续,但是办理入户手续以后还是需要按照相关的制度缴纳社会抚养费。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超生,超生即超出计划的生育。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国策之一,以前原则上是只许生一胎,但有例外。如少数民族、独生子女结婚、在农村第一胎是女孩的等情况在符合法定情形之下可生第二胎,但必须先申领准生证生育。如果是农村人口,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要第一个孩子年满四周岁方可生育第二个孩子,如是城市人口,生第二个孩子属于超生。超生,源于一个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中华几千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
多数人认为生育了两个女孩的家庭,家中就没有生机,更有甚者整天以酒度日,昏昏沉沉,三四十岁就疾病缠身,活像五六十岁的样子。二是“养儿防老”的思想在作祟,没有儿子自己老了怎么办,自己活了一辈子,挣了一生的家业,到老了给谁,到老了没有一个在身边养老的,没有一个伺候的,甚至死了也没有一个送终的,就是没有一个摔老盆的,活一辈子真是可悲。二者加以结合,使许多农民置政策、社会抚养费、经济负担于不顾,生了一个又一个,到处躲逃,四处为家。 三是名人、明星、私企老板以及少数领导干部超生的现象。
我国的计划生育条例虽然有明确规定,但是仍有为了要个儿子而不惜“游击”超生的“大军”的存在,但在很多地方,胎儿性别选择的现象仍然是屡禁不止,而且日趋严重,特别是在基层医院,这个问题更加突出。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再次指出:党员干部和名人、富人超生虽数量不大,但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严惩。
根据2016年出台的相关政策显示,对于超生的无法办理入户的孩子实现可办理入户手续,但是办理入户手续以后还是需要按照相关的制度缴纳社会抚养费。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参考资料: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6-01/15/c_1286316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