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8 19:42:18作者:admin2
一、住房限购政策新旧对照
1、广州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不变;增加广州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只能购买1套住房的要求。“成年单身人士”是指年满18周岁的单身或离异人士。
2、非广州户籍居民家庭:由“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调整为“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限购1套住房。
3、从化、增城区不纳入限购范围。
4、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执行。
二、调整购房最低首付比例
1、在广州市无住房,同时无贷款记录:最低首付30%;
2、在广州市无住房,有贷款记录: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40%,购买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70%;
3、在广州市有一套住房,同时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贷款已经还清: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50%,购买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70%;
4、在广州市有一套住房,同时贷款未还清:最低首付70%。
【备注】:
1、“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
2、非普通住房是相对于普通住房定义的。非普通住宅就是指该区域基准价或政府指导价以上,面积超过144平米且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1的住房。
三、细则具体执行时间
1、3月17日及之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
2、3月17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