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3 15:07:52作者:佚名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第六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高级合伙人培训班)报名的通知》(协会〔2023〕34号)现转发给你们。 请遵循文档。 请及时组织报名工作,并将纸质版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于6月28日(周三)前提交至北京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部。 电子版申请表(文字版)和申请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
此外,已参加过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胜任能力培训(高级合伙人培训课程)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培训。 对多次注册但未达到分配培训额度的事务所,财政部高层次会计人才质量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训-注册会计师班)培训额度按合适的。
联系人:曹欣怡 联系电话:
附件:1、2023年第六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申请表(高级合伙人培训班)
2、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会计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胜任力培训第六期)报名情况汇总表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
关于启动2023年第六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通知
关于报名参加岗位能力培训(高级合伙人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部高层次会计人才质量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部高层次会计人才质量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养工作的通知》 《2023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启动2023年第六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报名工作岗位能力培训(高级合伙人培训课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二)在百家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或综合评价前高级合伙人。
(3)身体健康。
(四)近三年内因执业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受过注册会计师行业处罚、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或者因直接过错给所在单位造成不良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不允许注册。 所在单位近三年内有严重违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关财务法律法规第一考试网,且与您的执业活动或者职权范围直接相关的行为的,不予注册。
(注:已参加过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高级合伙人培训课程)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培训。)
2. 报名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管理2023年第六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高级合伙人培训班),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本地区注册组织工作,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具体负责用于培训工作。
(一)配额和轮班。 2023年第六期培训班各地区合伙人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3。各省级中注协应根据分配金额和本地区实际合伙人数量,向事务所分配具体名额。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强排名信息》。
(二)声明。 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2023年第六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申请表(高级合伙人培训班)》相关内容,经总所批准后报省级注册会计师。
(三)注册审核。 省注册会计师负责对申请表进行审核。 申请人在分所工作的,其执业行为应当先经分所所在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并盖章。 总行所在地省级中注协审核《2023年第六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申请表(高级合伙人培训班)》、《2023年财政部高层次会计人才注册情况汇总表》质量提升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第六期)”上报中注协。
(4)审查。 中注协将对省级中注协提交的名单进行审核。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通知省注册会计师补登记。 如果补充注册后仍有空缺名额,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对名单进行调整。
对多次注册但未达到分配培训额度的事务所,财政部高层次会计人才质量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训-注册会计师班)培训额度按合适的。
三、培训安排
2023年第六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胜任力培训(高级合伙人培训班)拟于7月19日至28日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培训人数共120人。
四、费用安排
按照《财政部高层次会计人才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学员免收培训费用,住宿、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