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31 21:11:24作者:佚名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规定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编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编制)》、《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2年编制)》 2022年)》由教育部发布。 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目录(截至2019年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目录(截至2019年5月31日)及其他相关目录审核。 目录未涵盖的专业将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定。 资格审查结果由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
资格审核结果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由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考生,应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资格审查人员。 否则影响考生报考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开题比例
本公告中并无各职位的考试空缺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需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即截至2023年1月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即算一年(全日制学习期间不能算作工作经验)用于累积计算)。 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形式。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访谈由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现场组织实施。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将在报名完成后由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另行通知。
(二)面试采取100分制,当场评分。 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前,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将对参加面试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面试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指导部门签署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校要求的其他原件材料。位置。 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四)当本公告中同一职位应聘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最高人数(约50人)时,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将根据情况进行多次面试,确定最终聘用人员。面试资格。 最终面试合格人数,按超出招聘计划人数1:5的比例,在追加面试前确定。 符合面试资格的候选人将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 其附加考试成绩将不作为总分计算的权重。 候选人的分数将根据最终面试成绩而定。
考试成绩在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5、体检及检查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选拔参加体检的人选。 应聘者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应聘者优先录用。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者市(州)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优先考虑] ; 对不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采取面试、考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定点医院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根据实际就业需要确定。
用人单位将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考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考生在体检、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者违法违纪,导致体检、检查结果不真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公告
符合条件的人选,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招聘
(一)公示期间举报存在严重问题,经查实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对已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替换; 对反映问题严重但暂时难以核实的,暂停聘用,直至核实结论。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签订劳动合同。
(二)2023届毕业生应聘者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所申请职位所需的学历证明。 逾期不提供者,将被取消就业资格。 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届毕业生) 。
(三)未办理聘用手续自行放弃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根据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更换; 需要更换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予以录取。 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在职人员申请考试,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任职资格。提议的候选人。
(四)受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八、注意事项
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材料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或弄虚作假获取资格的,一律取消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者、招聘单位和招聘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
九、信息发布和政策咨询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 招聘信息及相关事宜通过本网站发布。 请考生注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