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14:26:33作者:admin2
(1)入校后分专业,我们采用先专业志愿优先,再分数优先的原则。志愿之间和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2)美术类专业我校承认并使用联考成绩,录取原则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50%。在综合成绩相当的情况下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书法学、摄影、表演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加试,在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才可以报考。书法学、摄影、表演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达到本省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取文化课成绩高的学生。
(3)我校在提档时考虑加分因素,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4)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以外,其他专业没有语种的限制。但是入学后的公共外语是英语。外语类本科专业录取时,在文化课成绩相当的情况下,参考外语成绩,分数高者优先。
(5)金融学(英语国际交流班)、会计学(英语国际特色班)、动画(日语国际特色班)、传播学(英语国际特色班)、工商管理(法语国际特色班)以上专业只招收有志愿的考生。如有变动,以北京市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