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2 21:46:27作者:佚名
3、艺术类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水平评价成绩。
4、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分数线
我院2022年单招将分生源类别进行录取,各类生源按照报考情况分别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将单独划线录取。
2、录取办法
对成绩超过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择优录取。
3、学院根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可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4、个别专业报考生源不足时,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分数线录取或进行征集志愿。
对于计划已完成但有与已录取考生成绩相同者,首先调入未录满类别及专业空余计划。如无空余计划调入,普通高中类考生将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成绩、文化素质评价成绩(若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外语、物理、历史、化学、地理、生物的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普通中职类考生、社会考生、艺术类考生则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水平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则对同分考生进行加试确定录取结果(具体加试考试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 成绩发布
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单由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申请复议,单招工作监督小组将按规定进行审核。待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第九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第十八条
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须于2022年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报考我院的志愿填报。3月27日9时至18时,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可在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予学院(地点:学院南门),免试申请专业须为所获奖项或职业资格的相关专业,否则视为无效申请。审核通过并进行公示后可免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