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18:11:06作者:佚名
校(院)是首批颁发山东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院校,自2004年起招收来自美国、韩国、加拿大、印度、尼泊尔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本科和硕士留学生,国际办学声誉良好。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日本、韩国等30余个国家及港澳台的高校和医疗、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与交流关系。开展了包括商务部中英全球卫生支持项目、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等在内的100余项重要国际合作项目,6名外籍合作专家先后荣获山东省“齐鲁友谊奖”。
二、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二)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招生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三、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二)录取批次
山东省内学生的录取批次为:
1.公费医学生: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2.普通本科:本科普通批次录取(含校企合作);
3.普通专科:专科普通批次录取。
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
(三)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网站查询。
(四)外语语种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学生入学后改学英语。
(五)体检标准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的责任。
(六)男女比例
学校对往届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招生录取规则
(一)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山东省专科学校排名,结合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