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5 08:06:48作者:佚名
05、新生入学后的培养和待遇
(一)学生报到和管理
新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经注册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编入高校一年级就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具备编班条件的,应单独编班,集中管理。
(二)教学与培养
高校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要求,根据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制订和完善中职与高职、中职与本科分专业衔接培养实施方案,深化教学改革,强化专业实训教学,创新初级技能型人才与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衔接培养模式。同时,将对口招生学生的培养纳入高校教学质量评估和就业质量评价内容,跟踪评测。
(三)待遇
新生入学后,与统一高考同一专业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普通高等教育。
(四)毕业
学生在普通高校学习期间,修完或提前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或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自主择业。
06、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阳光高考”的规定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考试疫情防控、招生考试宣传和考试组织管理等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强化责任,服务考生。各中职学校、高校要切实负起责任,为考生提供考试咨询和防疫教育服务。各中职学校要做好考试防疫教育、诚信考试教育和招生政策解读等,确保考生充分知晓、掌握对口招生政策及有关考试防疫要求。各地考试招生机构、各高校要积极开展网络招生咨询及志愿填报指导活动,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服务。各高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本校对口招生的重要事项,及时公布本校对口招生分专业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三)严厉打击,确保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要会同宣传、网信、公安、工信等部门加强对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严防考试舞弊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严厉打击替考、通讯器材作弊等各种形式的考试舞弊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对考试招生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追责,依法查处,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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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0年河南省对口招收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招生学校总表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增加2020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招生学校的通知
现增加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24所高校为2020年我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招生学校,请相关高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142号)要求,认真做好对口招生相关工作。
附件2:
2020年河南省对口招收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进入普通高校学习专业对照表
附件3:
2020年河南省对口招收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进入普通高校学习专业基础课
和专业课考试科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