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09:42:56作者:佚名
二、组织保障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
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一)学院高职单招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1.报名录取组: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考生总成绩汇总、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相关工作。
2.文化考试组:负责文化考试试卷领取、保管及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文化考试成绩。
3.技能考试组:负责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题目设计制作、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组织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4.后勤保障组:负责考试面试测试与录取现场秩序、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
5.纪检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取得14位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一)普高类、中职类考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
(二)特长类考生:除满足第(一)项报考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体育
田径(田径项目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子3000米、男子5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武术(套路、散打)、跆拳道、足球、排球、篮球和乒乓球,近三年在高中或职中在校阶段获得由政府教育部门、体育部门或各地区体育运动协会颁发的县(市)级及以上比赛前三名获得者;地(市)级及以上比赛前八名获得者;国家三级运动员证书获得者。
2.文艺
近三年在高中或职中在校阶段,声乐、舞蹈、播音主持、乐器类有特长者,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地(市)级比赛前三名者或相关项目六级(含)以上的等级证书者,播音主持还要求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89分(含)以上分数。
3.美术、书法
近三年在高中或职中在校阶段获得市(州)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或奖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