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09:42:56作者:佚名
3.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特长测试。
(1)学院组织专家对特长类考生进行特长测试。
(2)特长测试成绩(以下简称“特长成绩”)满分为200分。
(3)特长测试内容:考生在报名时所填报项目的相应内容。
(四)考生查询成绩
学院将在门户网站开通“考生查询成绩系统”,考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及考生号查询自己的成绩。考生成绩不另行公布。
(五)考生查分
对成绩有疑问要求查分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名录取组,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20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文化考试组和纪检监督组负责统一查分,查分结果交由报名录取组通知考生本人。
七、录取
学院科学制定高职单招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按规则考核、按程序录取考生,确保单独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和特长类三类。普高类和中职类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和各专业拟录取最低分数线。特长类划定特长类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特长成绩录取控制线和各专业拟录取最低分数线。
(二)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三)录取原则
普高类、中职类的录取规则是专业志愿优先,按考生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特长类的录取规则是专业志愿优先,在达到我院特长类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再按照考生特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普高类
考生总分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50%。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普高类考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最低控制线及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成绩,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总分相同的普高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原始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2.中职类
考生总分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50%(其中参加技能测试考试的考生总分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中职类考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最低控制线及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成绩,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总分相同的中职类考生,将先按照折算后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若折算后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中职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原始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