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1-05 09:19:05作者:佚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常年教育变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施行我省新课改中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变革的须要,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养较高,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和志愿献身医学事业的优秀中学生。广州医科大学在2016年继续举办“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广州医科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筹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民办中学,现址在广东省广州市清溪高教园区。
第二章机构
第三条广州医科学院筹建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本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中学2016年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四条广州医科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施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广州医科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施行“阳光工程”。中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施行全程监督,确保公正、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投档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中学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计划及批次
第六条依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中学自身办学条件,广州医科学院2016年计划招收总计80人,科类为理科。
表1:广州医科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科类
招生专业
计划数
理科
眼视光医学(5+3,一体化培养)
10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培养)
10
临床医学
60
第七条广州医科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第一批提早投档。
第四章报考
第八条广州医科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3月6日。
按照广东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相关文件的精神,广州医科学院对考生报名条件作了规定,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资格,综合素养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学业水平测试(中学会考)化学、化学、生物三门课目中需有一门为A等,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请报名:
1.学业水平测试(中学会考)9门(含)以上课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
2.学业水平测试(中学会考)6门(含)以上课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大赛类:小学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大赛中得奖,或在全省青少年学科奥林匹克大赛(包括全省中学语文比赛、全国青少年数学大赛、全国高学生物理大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比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学比赛)中获得市级赛区大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小学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省中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含全省中学生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省中中学笔记本制做活动中获得市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省“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小学阶段以第一作者即将出版文学著作或在全省性习作大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青少年新习作比赛八强、全国新概念习作比赛、全国中小中学生创新习作比赛、“语文报杯”全国青少年习作比赛、中国青少年习作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省创新英文竞赛或全省学生语文能力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初中阶段在全省中小学艺术汇演及广东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承办的学生艺术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小学阶段(含高中)获得广东省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限举重、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健美操、武术,限个人项目):小学阶段在四川省青少年运动会、浙江省青少年排球运动会上获得前八名;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召开的青少年体育比赛中步入八强。
第九条广州医科学院对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报考方法做出了详尽规定,具体如下: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考的形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考:2016年1月27日—3月6日16点。申请人登陆浙江医科学院本本科招生网站,依照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考相关手续,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复印。
3.材料提交:以EMS特快专递形式寄至广州医科学院招生办公室(广州市清溪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申请人所须书面材料请用A4大小纸张复印装订,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材料需于3月6日之前提交并寄送,并在信封上标明“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材料”字样,同时在网上填写寄送EMS单号。申请材料概不交纳。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网上报考后手动生成申请表,并附申请人所在学校主任签名,加盖学校私章;
②盖有所在学校教务处私章的中学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③盖有所在学校教务处私章的学业水平测试(中学会考)成绩、综合素养评价等第证明;
④盖有所在学校教务处私章的中学阶段得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打印件;
⑤身份证打印件;
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感受、个性特长、家庭情况,是否有医学背景,步入院校的努力方向及构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第五章资格审查
第十条广州医科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一、考生经广州医科学院考生资格审查组初审,方可出席综合素养测试。
二、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3月7日在广州医科学院招生网上给以公布。
三、2016年3月7日-3月9日,通过审核考生登陆浙江医科学院本本科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考”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第十一条考生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该如实计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述行为在报考阶段发觉的,取消报名资格;在入学前发觉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觉的,取消投档资格或则学籍;结业后发觉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勒令收回或则给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护照、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私吞报考资格、享受让利新政的;
(二)在综合素养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投档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别人代考入学或则取得让利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背院校招生规定的弄虚造假行为。
第六章交费
第十二条考生根据以下要求进行交费:
一、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报名费,标准为110元/人。
二、缴费形式:
报考考生请于2016年3月9日-3月14日期间通过以下三种形式进行交费
(1)中国工商建行储蓄网点交费:
考生按照校名(广州医科学院)及中学代号(12020801)、学号(即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左上角的“网上报考号”)在工商工行福建省内各地储蓄网点交费,建议以现金形式交费,非现金交费将形成手续费。交费成功的,为保险起见,考生应保留存款时建行出具的存款票据以备查。
(2)通过中国工商建行多媒体自助终端交费:
考生按照校名(广州医科学院)及中学代号(12020801)、学号(即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左上角的“网上报考号”)在工商工行福建省内各地网点的多媒体自助终端按照流程交费,无须手续费。但注意:本地银行网点的自助终端只受理本地区开户的借记卡。交费成功的,为保险起见,中学生应保留存款时建行出具的存款票据以备查。
(3)通过中国工商建行网上建行交费:
考生凭在工商建行开立的活期存单结算户、灵通卡、贷记卡、准贷记开通网上建行,登陆工商建行网站(网址:),步入交费流程,根据网上建行提示的步骤进行杂费的收取(详尽交费操作流程见广州医科学院中学生网上建行缴杂费流程),全省范围,无须手续费。
第七章考试
第十三条考生报到具体信息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6年3月19日8︰00-14︰00
二、报到地点:杭州医科学院同仁楼(七号楼)一楼大厅。
第十四条报名考生的综合素养测试包括面试和笔试两个部份,具体信息如下: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3月19日,面试
2016年3月20日,笔试。
地点:杭州医科学院(广州市清溪高教园区)。
二、测试方式
1.面试:如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3倍,则组织面试,按照面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3的比列确定步入笔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只作为筛选用,不记入综合素养测试成绩内。)
如报考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3倍,则不进行面试,所有考生直接进行笔试。
2.笔试。
三、成绩评定:以笔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
第十五条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广州医科学院招生网查询成绩。入选考生名单在中学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八章投档
第十六条广州医科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投档办法如下:
1.入选考生必须出席2016年中考一类课目组的考试。其学业水平测试(中学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列合成综合成绩。
投档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早投档。在补报中考志愿时须将广州医科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贝语网校,补报的专业志愿须在表1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补报。
2.按照入选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中学阶段具备相关必修课程学分或相关必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中学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中考文化分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产生。
广州医科学院学业水平测试(中学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表2:广州医科学院学业水平测试(中学会考)成绩换算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6A
7A
8A
9A
10A
11A及以上
成绩折算(分)
75
80
85
90
95
100
3.专业录取办法:中学分科类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录取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投档,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未能满足其所补报的专业志愿时,假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校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录取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投档到未满专业,直到满额。
4.若考生志愿补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投档人数控制在志愿补报人数的85%以内。
5.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浙江省普通院校招生复检工作施行条例》精神执行。
第九章咨询
第十七条广州医科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及父母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具体咨询信息如下:
中学网址:
中学专科招生网:
咨询地址:广州医科学院招生办公室(广州市清溪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咨询电话:-866898850577-86689900(传真)
第十章附则
第十八条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确切的报考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则隐匿可能对考生形成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资格;早已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学校应该对所开具的推荐材料或则签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对,出现弄虚造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举措的权力。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广州医科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