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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2016年报考指导意见

更新时间:2024-01-13 08:03:03作者:佚名

学校代码: 国标代码:13017

江苏省代码:1958

学校名称(全称):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学历证书类型:全日制大专文凭

学校执照号码:0190

荣誉称号: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单位、全国特色教育示范单位、江苏省社会组织5A级单位、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

二、学院简介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注册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位于经济发达的长三角中心城市无锡。 经过二十多年的办学积累,形成了以影视艺术为主涵盖现代媒体艺术、现代服务艺术的专业群。 重点专业覆盖长三角特别是江南地区影视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人才需求。

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齐全。 拥有职业教育园区标志性建筑、演艺人才教学培训基地——彩虹剧场; 现代服务业人才教学体验基地——江营机场和波音737飞机; 现代传媒人才一站式主动创意培养基地——艺术小镇; 现代艺术设计人才工坊——民俗街等,相得益彰,意境十足。

明确的目标和领先的服务质量。 好的平台、好的工作、好的报酬已经成为老师为学生服务的标准,学生也会在这里得到更多的实惠。 学校积极拓展无锡及全省就业市场第一考试网,努力提高毕业生综合创业能力,积极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就业。

模式创新,发展空间广阔。 我们与200多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 太湖传奇艺术团、江苏省大学生合唱团、无锡市大学生文化艺术创业园、江苏省影视剧创作中心、惠山泥人艺术中心等为学生提供施展才华的空间。 。

三、申请条件

1、考生需参加2022年全国统一高考

2、男女生比例不限。

3.无外语限制。 考生入学后将接受英语作为外语的教学。

4、必须参加高考体检。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4. 入场规则

(一)江苏省艺术类招生细则

1、音乐专业采用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成绩。 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江苏省高考音乐统考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采用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对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江苏省高考艺术统考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提交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满分)× 0.6+(专业成绩÷专业满分)×0.4]×750)择优录取;

3、传媒影视编导专业采用江苏省传媒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江苏省高考厅长统考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报送成绩进行评定([(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满分))×0.6+(专业成绩÷专业满分)×0.4]×750)择优录取;

4、体育专业采用江苏省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江苏省高考体育统考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入学成绩进行考核([(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择优录取;

5、非统考专业,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专科批次省级控制线的,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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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苏省招生通用规则

达到江苏省专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入学分录取,分为高考文化分。 当提交分数相同时,按照语文和数学科目总分、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单项成绩、首选科目单项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及重选科目单项最高分由高到低排列; 如果仍然相同,则比较候选人偏好的顺序,前者先提交。 如果偏好顺序相同,则将提交所有候选人。

(三)其他省份招生规则

1、外省(市)艺术类专业有统考成绩的,承认其省统考成绩; 对未组织统一考试的专业,我校将承认本科院校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类别中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考试证书。

2、艺术、体育、普通考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有关省(市)招生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执行。

(四)同分生录取规则

各省(市)报考考生将按照“成绩第一、志向其次”的录取原则,即按照成绩排序,根据考生的职业志向逐一录取。 当考生入学分数相同时,学校按各省(市)招生部门发布的相同分数排序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专业。 如果考生所在省(市)没有明确的同等分数排名政策,则优先录取专业倾向最高的考生。 若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考生按照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进行排序。 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按上述规则排序后,若结果仍相同,则新高考改革各省份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综合衡量,其他省份对考生德、智、身体和审美发展,并选择最好的入学。

5、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招生部门公告为准。

6. 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由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七、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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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物价费[2013]154号),具体收费标准标准为:人文社科类12000元/生。学年; 理工科专业140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15000元/生,学年。 实施“校企合作”教学模式的专业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详见本部分第三条。 住宿费用由江苏省物价局批准。

2.奖励、补贴和贷款政策

国家奖学金:奖励给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5000元/年。

国家奖学金:2300-4300元/年,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学生原籍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原籍地申请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的助学贷款。

3、校企合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我院开展校企合作。 按照“工学交替”的教育方式,学生在校三年内分阶段安排在学校和企业两个不同的教育场所。 接受学校与企业联合培训。

考生可自愿参加所录取专业的“校企合作”班。 根据教学计划,学生进入校企合作企业参加教育实践,将享受企业提供的助学金。 助学金包括: (一)支付给学生的生活费; (二)用于抵扣学费的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具体专业而定。 我校实行“校企合作”专业如下:

序列号

大学

设立“校企合作”职称

学费标准(元/年)

影视传媒学院

网络营销和直播电商

12000

空乘学院

酒店管理和数字化运营

12000

航空物流管理

14000

艺术设计学院

软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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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

角色设计

15000

教育与管理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12000

8. 其他

一、本章程解释权归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所有。

2、监督与保证

(一)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二)学院成立由纪委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督导组”,对各项招生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