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5 10:12:47作者:佚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 《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制度》(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自主招生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继续开展“创新人才计划”自主招生工作,选拔优秀人才具有学科专业知识和创新潜力的高中毕业生。
1、选择对象
“创新人才计划”旨在弘扬华东师范大学的学术传统和学术精神,选拔一批具有强烈学术兴趣、一定学科专业知识和创新潜力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招生对象: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获得高中级以下奖项任意一项,获奖名单可在中国科协网站()上查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中国数学会主办)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预赛)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中国化学会主办)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5)全国中学生生物联赛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
我校不以论文、专利等作为申请条件。 请勿上传论文、专利或其他竞赛活动证明等报名要求以外的材料。
三、招生计划
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总人数为107人,考生可选择填写不超过6个专业。
2019年自主招生专业表
招生专业(类别)
合格人数
高考科目要求
中国语言文学
0-5
没有限制
历史
0-5
没有限制
哲学
0-5
没有限制
英语
0-5
没有限制
俄语
0-5
没有限制
日本人
0-5
没有限制
新闻与传播
0-6
没有限制
教育
0-9
没有限制
思想政治教育
0-5
没有限制
政治学
0-8
没有限制
法理
0-8
没有限制
社会学
0-8
没有限制
心理学
0-7
科学
数学
0-13
科学
统计数据
0-10
科学
物理
0-13
科学
化学
0-13
科学
生物科学
0-13
科学
电子信息
0-13
科学
软件工程
0-12
科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
科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
科学
地理科学
0-6
科学
地理信息科学
0-6
科学
人文地理学与城乡规划
0-5
科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
科学
生态
0-6
科学
笔记:
1.学校可根据实际申请情况调整各招生专业(类别)合格招生人数。
2、上海、浙江省考生,所选科目必须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否则视为无效。
四、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2019年3月29日—4月15日)内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根据系统要求,填写注册信息。 所有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扫描并完整上传,包括:
1.自主招生申请表,包括:基本信息、中学信息、年级信息(每学期期末成绩须注明单科满分;年级排名,如中学未提供排名信息,请提供证书)、志愿者信息、综合信息等。 申请表由系统生成并打印。
2.自我推荐信一封(用黑色墨水笔手写,内容不超过一页A4纸),与申请表一起上传。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与申请表一并上传。
4、在综合信息栏目上传符合条件的竞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 除报名条件外,请勿上传论文、专利或其他竞赛活动证明。
5、报名申请材料、中学公开网站及公示无异议证明。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经过中学审核,加盖中学印章、校长签名,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上详细公布。
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扫描,不得复印,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上传的扫描申请表编号必须与系统一致。 因上传材料不完整或不明确而影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五、评选与考核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申请条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并报教育部高考阳光平台进行公示。 初审通过的考生提交的竞赛证书名称和内容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2. 候选人确认:
初审通过且对公告无异议的考生须于2019年5月15日前网上缴纳自主招生、选拔、入学申请费,人民币七十五元(¥75)(收费依据:《上海》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4年版)》第七十九条)。 缴费成功后,考生可于2019年5月18日后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和身份证者不得参加学校考核。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3.学校评估:
考核时间暂定于2019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可参见准考证及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告。
考核内容分为专业能力考核和运动测试两部分。 职业能力考核以面试的形式进行。 体测科目为肺活量、坐位前屈、立定跳远。 考试成绩作为自主招生资格的参考。
参加我校自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考试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于考试当天提交保险凭证原件。
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填写《华东师范大学独立招生免试体能测试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申请表扫描件6月1日前三甲医院证明扫描件。 考生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相关要求的中学出具的证明扫描件(需签名并盖章)发送至我校招生邮箱()。 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可免参加体格检查。 考生报名参加面试时须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备查。
4.确定资格名单:
学校根据职业能力评估结果,参考体育测试结果,结合专业志愿者情况,确定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及相应优惠政策。 若考生报送的专业不能满足要求,我校将作出专业调整安排。
自主招生入围考生的优惠政策原则上为:
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分别要求高于所在省自主招生控制线30分、40分;
外省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该省我校最终模拟投资线下20分,且不低于第一线。
注: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线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独立招生控制线。 对于我校仅拟提前审批招生的省份,学校最终模拟录取线以我校提前录取线为准。 江苏考生考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
入围资格名单、专业及优惠政策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并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为准。
5、高考录取:
入围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可参加省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自主招生高考报名; 未填写华东师范大学申请表的考生将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学校最终根据公布的自主招生资格名单、省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报名名单和考生2019年普通高考成绩,并根据自主招生优惠政策和专业进行招生。 录取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发布公告。
六、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承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 如有虚假内容,取消本年度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今年的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参加国家各类教育考试1年至3年。
2、自主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规定处理。 ),并取消候选人继续参加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 已取得独立招生资格的,不符合资格的,取消资格; 已入学的,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3、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合适专业。
4、所有招聘信息均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恕不另行通知。 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因未及时查阅网站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高考申请表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自主招生考试相关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六、2019年教育部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如有变更,按新规定执行。
七、领导和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重大事项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