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0 10:06:17作者:佚名
1、学院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无限制。 入学后,学生将学习英语作为通用外语。
3、入学男女比例不限。
4、体检要求: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分和减分要求:符合国家和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减分条件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从最高分开始加分或减分。 择优录取低分学生。
6、录取顺序:按照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和备案原则,在按照“顺序志愿备案”或“平行志愿备案”的方式进行。 采用“顺序申请流程”时,将根据学生的喜好和专业选择分数高的学生。 当第一志愿学生不足时,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择优录取。 采取“平行志愿录取”时,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择优录取。
7. 考生入学专业安排:按照首选专业优先顺序确定专业安置,专业之间不存在等级差异。 对于报考考生,将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优先考虑符合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 如果第一专业已满,如果第二专业未满,他们将被分配到该专业,依此类推。 考生填报意愿不能满足的,服从专业调整的,从最高分到最低分调整为缺填专业; 不遵守专业调整的,将予以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