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2 08:09:24作者:佚名
办学性质
学校位于首都北京。 是经教育部批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所属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教育机构。
学校历史
其前身是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于1949年创办的新中国女子职业学校。 1995年,学校迁至现址,并更名为现名。 1996年,学校开始招收普通本科教育。 2002年,学校由成人学院转制为普通学院。 2019年,学校正式加挂“中华全国妇联干部进修学院”牌子,学校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学校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
我校始终致力于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两性和谐发展,服务妇女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培养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和公益意识,具有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知性优雅的应用型人才。
学科和专业设置
学校拥有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本科专业25个,涵盖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工学7个学科门类。 社会工作、学前教育、妇女学三个专业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前教育、法学专业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妇女学、社会工作为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
人才培养质量
人才培养规格符合社会需求。 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部分专业就业率达到100%,就业专业匹配率达到70%。 研究生考入国内外名牌大学的比例逐年上升。 学生在校期间广泛参加国际国内各类学术和社会公益活动,获得多项荣誉称号,充分展现了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国际交流与合作
近年来,学校承担了一系列援外培训项目,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成为中国妇女国际交流的重要窗口、优秀国际女性人才培养基地、国际女干部。 与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十所大学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2003年取得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2004年取得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资格。 为鼓励学生参与国际交流,学校专门出台政策资助和奖励学生参加国外学术活动。
中华女子学院“育慧书院”简介
为响应国家培养拔尖人才的号召,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卓越女性人才培养计划”,学校于2018年成立“育慧学院”。
创办宗旨:培养具有领导能力、国际视野、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高职业素质的杰出女性人才。 育慧学院以现代大学书院制度为平台,采用“专业+卓越”的培养模式,实行学院、学院(系)、导师协同的人才培养运行机制,已成为高等学校的实验基地和卓越人才培养基地。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女大学生培养特区。
学生选拔:面向全校本科生开放,跨系、系、专业进行选拔。 每年从大二新生中选拔。
经过笔试和面试,将选拔30名左右有理想、有潜力的学生来学院学习。
享受资源:入选“育慧学院”的学生享受以下资源:
1、育惠书院设立育惠学术奖、育惠科研创新奖、育惠奉献奖等奖学金,鼓励书院学子勤奋学习、潜心科研、积极进取。
2.优先资助出国交流学习。
3、享受优质课程,学院提供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授课的课程。
4、学院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
5.优先批准大学生科研项目、创新创业项目,设立科研训练项目,要求其开展学术研究、撰写和发表学术论文等。
6. 大学课程学分可与同一模块的文科课程和自由选修课互换。
7、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及相关要求,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华女子学院优秀毕业生”证书。
中华女子学院“育慧·圆梦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战略部署要求,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创新发展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女子院校学生搭建全面发展的平台,特制定本计划。
主要目标
按照“扶贫先救知识分子,彻底斩断贫困链条”的总体思路,通过本计划的实施,整合各方面资源,全面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能力,为他们实现人生梦想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实施内容
(一)“誉慧·圆梦计划”牵手项目
“宇慧·圆梦计划”牵手工程是指为经济困难学生配备圆梦导师和圆梦伙伴,邀请社会名人、爱心人士、校友担任经济困难学生的导师。困难。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关怀和指导,并聘请学长或学长作为伙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梦想,陪伴他们成长。
(二)“誉慧·圆梦计划”能力建设项目
“育慧圆梦计划”能力培养工程是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和校内外实践机会,全面提升能力素质。 本项目采取学生报名、院系推荐、笔试面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方式。 培训以两种方式提供:
1.特殊教育。 采用专家讲座、小组讨论等方式,邀请知名教授、成功商界人物、优秀校友等授课。
2、实践学习。 包括素质拓展、团队建设、参观考察、暑期社会实践、海外培训等。
学校通过“育智圆梦计划”,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不仅支持他们的智力,还支持他们的志向,为他们插上实现青春梦想的翅膀。 要在活动实施中强化学生“四自”精神特质,选拔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学生榜样,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越的良好氛围。
入学方式
1、学校招收的学生应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和中考学生报到资格的有关规定。 学校对新生和往届学生一视同仁。
2.学校现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无限制。 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不具备开设非英语语言的条件。 使用非英语语言的候选人需要仔细填写表格。
3、学校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收男女生,无性别比例限制。 其他专业只招女生。
4、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5、今年北京市招收的学前教育专业来自《扩大中小学师资来源行动计划(2018-
2022年)》专项计划参照《北京市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相关规定执行。考生高考体检信息须符合根据《北京市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标准(试行)》相关要求,今年不组织面试,招收的学生享受北京市免费师范生相关政策。
六、学校根据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计划数量和生源分布情况,与省招生办协商确定考生档案调取要求:根据连续志愿者批次访问候选人档案的比例。 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 根据平行自愿备案批次,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七、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进入该项目的考生将按照“成绩第一,职业志向”的原则择优录取。 如果第一志愿候选人不满意,非第一志愿候选人将被录取。
8. 教育学学士学位授予应用心理学跨学科类别。
九、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服装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① 专业课程承认和使用各省统一的艺术考试成绩。
② 非平行志愿省份
我校将根据综合成绩按省份从高到低选拔专业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 综合成绩相等时,专业成绩较高者优先。
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
③平行志愿省份
施用比例为1:1。 在申请入学的考生中,根据各省份平行志愿申请结果,择优录取。
(二)表演(服装表演)
① 专业课程承认和使用各省相应专业统一(联合)考试成绩。
②统一备案规则的省份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与省招考备案规则一致。 若省招生办有统一的备案规则,也允许学校提出自己的规则,我校将按照省招生办的统一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制定规定。
③无统一备案规则的省份
综合成绩=高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三)播音主持艺术
专业课程采用我校入学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中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其中播音主持艺术学校考试专业课程总分350分。
十、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承认省招生部门确认的国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录取及专业按加分后的分数。 安排。
1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统一审核。 复试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招生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请考生在申请前详细阅读我校本年度招生简章。
专业及学费标准
录取分数统计
本期·妇女研究
本科批次·2020年录取成绩统计
2020年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分数统计
本科批次·2019年录取分数统计
2019年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分数统计
本科批次·2018年录取成绩统计
2018年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分数统计
2019-2020年我校北京市高职院校提前录取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