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6 22:52:29作者:佚名
八、改革后,外市户籍学生(随迁子女)在珠海参加中考的政策有无变化?是否可以报考珠海市公办普通高中?
答: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政策没有变化。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后,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具体政策是如下:在我市就读且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随迁子女毕业生,可自愿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含技工)学校不受其它条件限制。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需满足“两个合法和三个3年”的要求,即: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持有我市累计3年(含)以上居住证(且现有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并在我市参加社保累计满3年(含)以上,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3年连续学籍。同时,符合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经审核后可具有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具体可查阅我市每年中考报考通知。
九、关于普通高中指标生为何不设“限制性”分数线,有何政策依据?
答: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一律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是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的文件要求:“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文件同时明确了“试点市从2017或2018年、其他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招生一律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我市将根据政策最新要求,结合具体实际适时调整招生实施细则,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采写:记者朱鹏景 实习生曾奕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