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6 22:52:29作者:佚名
自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均为D等级以上(含D等级),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思想品德方面为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可报考以下普通高中: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六、珠海市普通高中的指标生政策有什么变化?这样做的意义何在?
答:指标生政策是指根据中考考生人数比例将优质普通高中一定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初中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推进教育公平。
改革后,继续保持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5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将不低于50%、不超过70%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新增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开展指标生招生,招生比例执行省的要求为50%;同时,将珠海市第三中学40%指标生比例增加为50%,取消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原指标生招生的规定。
保持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政策,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改变单纯追求升学率的现象,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缓解择校热,促进教育公平。
七、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有什么调整?调整后对考生有哪些影响?
答:《中考改革实施意见》提出优化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市三中招生范围从香洲区扩大到全市;和风中学招生范围从全部面向斗门区招生调整为50%面向全市招生,50%面向斗门、金湾和高栏港区招生;今后逐步取消斗门一中、一中平沙校区、省实金湾学校面向区域招生计划。通过对相关学校招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为学校优质发展奠定一定生源基础。招生范围优化后,有利于普通高中选拔生源、促进本校优质特色发展;有利于增加各区考生选报高中的机会,也兼顾了西区考生升入高中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
其他学校招生范围不变: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和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其中,珠海女子中学只招收女生);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招生计划的80%面向全市招生,20%面向本区招生(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面向斗门区、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面向高栏港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面向金湾区);珠海市第四中学面向横琴新区、香洲区和高新区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