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4 15:08:47作者:佚名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精神文件显示,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规定报送要求》,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注册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是国家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文明单位、国家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建设单位和试点单位。
第三条 学院立足浙江,依托产业,以土木工程专业为主体,以水利、水电、建筑艺术专业为特色。 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所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 学院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贝茨技术学院合作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与美国圣马丁大学合作开设水利工程等专业。
第四条 学院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位教育招生资格,颁发加盖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章的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五条 学院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庚文路418号。
第六条:学院占地总面积998.9亩,校舍建筑面积17.68万平方米。 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齐全,建有21个校内实训基地、12个模拟实训中心和356个紧密相连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专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
第三章 专业、计划、科目的招生
第七条 学院2020年计划向浙江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共352人,分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第四章 网上报名
第八条:登记对象和条件
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条件,并已在浙江省办理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报名手续,并符合下列条件的高中(中职)毕业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3. 仅限风景园林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色盲考生报名。
第九条:网上报名及确认
考生在浙江省教育考试代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考试代理服务平台)提交报名信息后,即可登录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网(以下简称学院提前招生网)从次日起进行网上确认。 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确认两个步骤才能成功报名。
学院将对报名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 考生可以在省考试机构服务平台上查询自己的报名审核情况。 只有通过审核的候选人才能进入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我院高职院校提前录取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5月11日9:00至5月28日16:00通过省考试院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确认
自在省考试院服务平台报到的次日起,考生须通过学院提前招生网站在线确认系统()进行在线确认。 考生须认真阅读《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考生承诺书》,并在线确认承诺。 同时上传考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3) 考试费用
由于疫情等原因,今年免收入学考试费。
第十条:填写专业志愿者表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只能填写一项专业选择; 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写与报名一致的学科类别,交叉学科类别填写无效。
第五章 计分方法
第十一条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计算方法及分数设置
(一)普通高中招生考生的录取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习考试)10个科目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技术、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等科目总成绩折算成不同等级,不同等级折算成相应分数,满分600分。
总成绩=全省学业水平考试(学桥)10门科目换算成绩之和
转换方法如下:
中考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该机构承认往届学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 对于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将使用考生的较高等级。 结果按技术科目的学术考试水平分数计算。
(二)自考录取考生的录取分数线由职业技能分数组成,分两类进行总分计算。 满分为600分。
施工总成绩=省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5
美术(工艺美术)总成绩=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2
如果有两个有效的运算结果,则先使用它。
第十二条:成绩查询与评定。 学院提前招生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开通成绩查询功能。 如果您对分数有任何疑问,可以申请分数审核。
第六章 入场规则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院负责的制度。 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体检合格,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拒绝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录取录取”。
第十五条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专业计划人数的70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其中,前100%为拟录取考生,600%为缓考考生。 准备候选人入学。
第十六条 某一专业考生总成绩相同时:
(一)普通高中招生按照中考成绩换算的单科成绩录取。 单科成绩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技术、历史、化学、地理、生物,若仍相同,按综合素质评价录取; 具有相关选修课学分或高中阶段相关选修课成绩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当普通高中招生考生与自考考生成绩相同且无法区分先后顺序时,学院将组织成绩相同且无法区分先后顺序的考生进行进行综合考核,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成绩相同但未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最终录取结果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第十七条 同等成绩考生的综合考核方式为网上考试。 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自我意识、理解与表达、逻辑思维、价值判断等方面。 综合评估方案将在学院提前招生网站另行公布。
第十八条 某专业实际报考人数少于或者等于计划招生人数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报考人数9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人数。候选人(如有小数点,则四舍五入为整数)。 考生未经准备就被录取。
第十九条 拟录取的考生登录省考试院服务平台,选择学校作为录取结果。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考试院服务平台选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全部报考计划。 入学资格。 准备入学的考生可根据录取流程,转入录取状态后,登录平台进行录取选择。 学院根据考生选拔结果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按规定在高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 已提前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未被录取的,可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或个别高职院校入学统一考试,不影响正常招生。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应当进行体检。 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将被开除学籍。
第七章 实施流程安排
第二十二条 报名程序安排如下:
注:如有变动,请以学院最终通知为准。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三条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过程接受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并积极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投诉热线:-83864106。
第二十四条 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例》等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平”的原则。 “开放”,为社会和考生营造安全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顺利完成。
第二十五条 考生应当诚信申请提前入学,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照片等报名内容应当真实、有效、清晰。 对虚报、隐匿、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或者采取其他弄虚作假手段的,按照教育部令第36号的规定处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摘录):“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说明: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有下列行为的,纳入报考流程,任何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其学历、学位证书作废,责令撤销或者没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或者非法获取证件、成就证书、荣誉证书等,骗取注册资格、享受优惠政策;
2.冒充入学、允许他人参加入学考试或者获取优惠资格的;
3、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六条 其他违法行为,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要及时调整相关安排的,将另行通知。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与查询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庚文路418号
邮政编码:311231
咨询热线:-83863268
传真号码:-83863688
招生信息::8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