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课 清政府的“新政”和各地武装起义 人教版初中历史八上同步导练
第17课 清政府的“新政”和各地武装起义
三. 知识梳理:
1.清政府的“新政”和“预备立宪”
清政府的“新政”:为了缓和国内人民的反抗情绪,1901年初,推行“新政”,主要内容:①军事方面:编练新军,扩充军备。②经济方面:奖励办企业的规定,客观上有利于促进民营工商业的发展。③教育方面:废科举、办学堂、派留学生
“预备立宪”的骗局: 1906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1908年又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预备立宪”期为九年。1911年裁撤军机处,改设内阁, 13个内阁成员中,皇族占7人,这个内阁被称为“皇族内阁”。
2.各地的武装起义1907年底,孙中山和黄兴袭取镇南关起义
1907年夏徐锡麟在安庆刺杀安徽巡抚恩铭起义。同盟会浙江负责人秋瑾,在绍兴准备响应,遭到清政府镇压,也壮烈牺牲。
黄花岗起义:
3.保路运动 为了反对帝国主义掠夺我国铁路和矿权,1900年以后展开收回利权的爱国运动。1911年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法令,四川人民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6月成立保路同志会,提出“路存与存,路亡与亡”的口号,组织保路同志军,发动起义,清政府急忙调动湖北的的新军到四川去镇压。湖北革命党人乘机在武昌发动起义。
四. 重点难点:
1. 如何正确清政府的“新政”和“预备立宪”?
首 先分析清政府为什么要实行“新政”?概括地说,是为了应付严重的统治危机。义和团运动沉重地打击了清朝的统治,资产阶级革命的形势蓬勃发展,使清政府感觉到再也不能按照旧的统治方式维持下去了。同时由于《辛丑条约》的签订,帝国主义列强加强了对清政府的控制,也需要清政府进行“改革”。因而清政府实行“新 政”的本质是为了迎合帝国主义列强侵略的需要。
其次评价清末“新政”的实行。首先应该认识到“新政”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清朝封建统治地位。1901 年1月29日,慈禧太后和光绪帝在西安时“预约变法”的上谕就明确强调“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盖不易者如三纲五常”,表明“新政”不会从根本上触动封建制度。但“新政”期间实行的许多改革具有一定的进步性。“新政”奖励实业,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各省绅商将旧式的商………………………………【全文请点击下载word压缩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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